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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2022年注册会计师新教材《税法》第二章:增值税(3)
来源:之了课堂
2022-04-29 16:52:34

今日份注会干货知识点又来了,本期之了君给大家分享《税法》第二章:增值税(3)的相关知识点。本周学习内容是增值税法最核心内容之一,有一定学习难度,建议重理解,反复打磨。话不多说,下面就跟随之了君一起打卡学习吧!

一、增值税税率及适用范围

增值税的税率分别为13%、9%、6%和零税率

1
13%税率适用范围

纳税人销售货物、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按规定适用9%税率的货物以外,适用13%的基本税率。

2
9%税率适用范围

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3
6%税率适用范围

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不动产租赁除外)、生活服务以及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税率为6%。

4
零税率适用范围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①研发服务

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③设计服务

④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⑤软件服务

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⑦信息系统服务

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⑩转让技术

二、增值税征收率

1.征收率的一般规定

纳税人发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形,除按规定适用5%征收率的以外,其应税销售行为均适用3%的征收率。

2.下列情况适用5%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或者取得的不动产;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销售;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4)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

(5)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经营租赁;

(6)小规模纳税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

(7)其他个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

(8)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9)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10)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11)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12)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13)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1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建筑工程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以上就是之了君给大家分享的注会备考干货:注册会计师新教材《税法》第二章“增值税(3)”的相关内容,搭配前几期学习()效果更好哦!如果你对上述内容有疑问,也可以加入之了课堂学习备考,名师辅导,知识点理解更加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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