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6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通知!一文了解年检程序

来源:之了课堂
2026-05-18 16:16:26

年检是注册会计师执业生涯的重要合规环节,直接关系执业资质有效性与行业诚信建设。目前,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6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暨常态化治理挂名执业行为工作的通知》,想了解具体要求的注册会计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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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暨常态化治理挂名执业行为工作的通知


辽宁2026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通知!一文了解年检程序

辽注师协【2026】24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财会〔2024〕27号)精神,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监督,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6〕26号)要求,结合《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6〕12号)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现就做好2026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暨常态化治理挂名执业行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辽宁省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和省注协代管的注册会计师。

重点检查对象包括:曾经存在挂名执业行为、新注册、新增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跨省转入、转所2次及以上、70周岁以上的注册会计师,以及省注协认为需要重点检查的其他注册会计师。

二、年检内容及挂名执业行为治理工作重点

(一)资格合规性。

1.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和手机号码等重点信息,确保其完整准确。

2.履行会员义务情况。主要包括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和会费交纳情况。

3.是否存在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到刑事处罚、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等情况。

(二)执业行为规范性。

1.是否专职执业。

2.是否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

三、年检方式

2026年注册会计师年检通过注册会计师年检系统(以下简称年检系统)开展。年检数据以统一监管平台2025年12月31日时点数据为准。

年检系统登录方式如下:一是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以下简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是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微信小程序(仅供注册会计师登录)。注册会计师登录账号为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编号,遗忘登录密码的注册会计师,可通过点击密码找回或者扫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微信服务号二维码找回。手机号码变更或者注册信息中没有手机号码的注册会计师需要登录统一监管平台补充手机号码方能进行找回密码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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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小程序           微信服务号

(注册会计师提请年检) (注册会计师找回登录密码)

四、人脸识别

2026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将全面应用人脸识别功能,探索运用高科技手段验证注册会计师身份信息,重点核查冒用、盗用或伪造注册会计师身份执业等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成效。

(一)关于人脸识别。人脸识别功能是将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姓名、身份证件信息和摄像头采集的人脸信息与公安人口库提供的人脸数据信息进行比对以完成身份验证,要求系统中的姓名与身份证件号码必须与现用的身份证件信息一致。人脸识别支持的身份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每名注册会计师人脸识别总次数为10次。

(二)关于现场核验。无法进行线上人脸识别或持有不支持人脸识别的身份证件者,需携带与本系统内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相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居民居住证、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本人全科合格证书等其他佐证材料到省注协进行现场核验。

(三)关于涉及信息变更情形的说明。一是注册信息中的资格信息(考试或考核)有缺失或错误的,注册会计师须在现场核验后及时申请信息变更。二是资格信息无误但身份证件信息与相关注册信息不相一致,注册会计师可以在现场核验后及时通过统一监管平台申请信息变更,也可以完成相关注册信息变更后进行线上人脸识别。

五、年检时间及年检程序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统一部署,2026年注册会计师年检系统取消由会计师事务所代注册会计师提交年检功能,须由注册会计师提交年检,并首次应用注册会计师人脸识别功能。年检资料上传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自年检材料审核通过后至年检结果公告前出现的未履行会员义务、不符合专职执业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缓检或不通过年检处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自查。

1.信息更新与维护。各会计师事务所在组织本所注册会计师申报年检材料前应指导注册会计师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核实并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手机号等),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2.事务所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内容包括:是否有挂名执业及不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已离职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受到刑事处罚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已去世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注册会计师等,并将自查报告上传至年检系统附件(事务所账号审核提请年检时页面显示的“其他材料”)。对存在上述情况的注册会计师,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省注协报告并递交注销注册申请(附件5)、注册会计师证书及注册会计师本人申请注销注册视频或注册会计师死亡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二)提请年检及事务所审核。

1.注册会计师登录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年检材料并完成人脸识别认证后提请年检。具体操作可通过“中注协官网—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下载阅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操作说明》(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上传的年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注册会计师缴纳养老保险明细表(2025年1月至2026年4月,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如为提前退休人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退休文件、离退休证件或加盖原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如在原单位办理内退、停薪留职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事务所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单位相关证明文件;如为正常退休的,提供退休证(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2)注册会计师完税证明材料(2025年1月至2026年4月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截图,包括完整的收入纳税明细界面截图及纳税记录详情页,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每月个人所得税实缴金额均为0元的注册会计师,需上传2025年1月至2026年4月事务所支付薪酬银行流水记录(现金发放的上传薪酬领取签字记录)。

(3)2026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表(附件4)。

2.事务所登录事务所账号,审核本所注册会计师上传的年检材料,确认无误后,在“其他材料”中上传事务所自查报告并提交至省注协审核。

3.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登录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传上述年检材料并完成人脸识别认证,提交至省注协进行审核。

(三)省注协审核。

省注协将对网上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对重点检查对象所在事务所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包括注册会计师社保参保情况、个人所得税APP核查、在事务所领取薪酬情况、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签订情况以及业务档案、财会资料和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等。

(四)年检信息查询。

年检审核完成后,省注协将对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名单在省注协网站进行公告。年检通过的注册会计师可登录年检系统,点击二维码,通过扫码查看年检信息。二维码由注册会计师自行打印粘贴于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年检页供查询使用。

七、年检工作要求

(一)坚持诚信申报。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应对提交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年检自查工作,认真准备年检材料,按规定时间、程序办理年检手续。对注册会计师提交虚假年检材料、无故不参加年检、不履行会员义务的注册会计师,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强化社会监督。年检期间,我会设立并公布年检工作咨询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年检结果确定后,在辽宁省注协官网予以公告,并及时注销、撤销年检不合格人员,确保年检全过程公开透明。

咨询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024-23496701 李老师 liyue@cicpa.org.cn

024-23496716 李老师 lnll@cicpa.org.cn

附件: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操作说明

2.下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明细表和退休证操作说明

3.个税缴纳证明操作说明

4.2026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表

5.注销注册申请模板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5月12日

通知原文地址:http://www.lncpa.org.cn/lnas/content/detail/2056198693915877377

以上就是“‌辽宁2026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通知!一文了解年检程序”的全部内容。辽宁全省注册会计师需高度重视,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自查、申报与复核,确保信息真实、流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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