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点击速看

来源:之了课堂
2026-01-22 16:13:54

人才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目前,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对于对在云南省内事务所工作或省内高校在读以及上一年度刚毕业,且上一年度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发放人才奖励。感兴趣的小伙伴,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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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5年12月29日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1月5日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通过专项奖励资金,夯实行业人才基础、激励专业能力提升、推动产学研结合、支持云南省内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服务地方经济,全面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竞争力。

第三条 奖励资金由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设立,根据行业发展目标和奖励需求,每年安排专项预算用于本办法所列各项奖励。

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奖励

第四条 鼓励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和后备人才成长,加强后备力量储备,对在云南省内事务所工作或省内高校在读以及上一年度刚毕业,且上一年度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的人员,给予每人不超过税前800元奖励

第五条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事务所申请人由事务所提交,高校申请人由个人提交)

(一)XX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身份证、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三)事务所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高校申请人的学历证、学位证或学生证。

第六条 鼓励云南省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积极参与省级及以上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的选拔与培训,取得省级会计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结业证书的,给予每人税前1000元奖励;取得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西部地区高端人才能力提升工程结业证书的,给予每人税前 3000 元奖励。

第七条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XX年度注册会计师高端人才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2);

(二)身份证、结业证书复印件;

(三)事务所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第三章 行业重点课题研究奖励

第八条 鼓励云南省内事务所单独或联合高等教育机构、省注协合作开展行业重点课题研究。课题方向包括但不限于:行业数字化转型审计质量提升、跨境服务能力建设、行业监管创新等。

第九条 课题奖励按级别划分:

(一)国家级课题:由国家部委立项结题的,给予课题组4000元奖励并发放荣誉证书;

(二)省级课题:由省委政策研究室立项结题的,给予课题组3000元奖励并发放荣誉证书;

(三)厅级课题: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立项结题的,给予课题组2000元奖励并发放荣誉证书。

第十条 课题须在立项前向省注协备案,结项后提交《XX年度行业重点课题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3)、研究报告、成果证明及课题组成员信息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同一课题多次获奖的,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四章 服务地方经济贡献奖励

第十二条 引导和激励事务所积极服务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对在以下领域做出贡献的云南省内事务所给予奖励:

(一)服务资本市场,为省内企业成功上市提供年报审计等业务的;

(二)为进外资项提供审计等相关服务的;

(三)在国(境)外设立分所的。

第十三条 奖励根据项目实效核定:

对于在服务资本市场、引进外资方面作出贡献和在国(境)外设立分所的事务所,给予不高于税前10000元奖励并发放荣誉证 书。

第十四条 事务所须提交以下材料:《XX年度服务地方经济贡献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 4)、项目简述、合同、相关部门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

第五章 奖励资金的申请与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申请人或事务所须在次年3月31日前向省注协提交相关材料,经省注协审核后,对个人发放对应标准的奖励资金,对事务所发放对应标准的奖励资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六条 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重复申领、执业质量检查存在重大问题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追回奖金,并纳入行业诚信记录。

第十七条 奖励资金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省注协每年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省注协可根据行业发展需要调整奖励方向和标准报省注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注协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6年1月5日起施行,本办法有效期两年。

附件:1.XX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奖励申请表

2.XX年度注册会计师高端人才奖励申请表

3.XX年度行业重点课题奖励申请表

4.XX年度服务地方经济贡献奖励申请表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1月5日印发

以上就是“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点击速看”的全部内容。此次奖励是对行业人才专业能力的认可,符合条件的从业者可持续关注后续政策动态,把握职业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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