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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注册会计师证书是广大会计人梦寐以求的一个会计证书,但是也有一些比较粗心大意的朋友,不小心遗失损坏了证书。那么,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丢失或损毁,可以补发吗?接下来之了君就给大家讲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全科合格证持有人将全科合格证丢失或损毁的,财政部考办不予补发。但全科合格证持有人可以向地方考办提出办理成绩证明申请。地方考办经审核无误后,以文件形式上报财政部考办。财政部考办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全科合格成绩证明,由地方考办发放。
■ 领证钱变更了姓名怎么办?
如果专业阶段证书领取之前姓名或者身份证件个人信息发生变更,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申请人,须持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变更材料和已取得的有效的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等,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报名所在地的地方考办申请办理。
■ 同时注意,注册会计师证书也有撤销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除本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5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自行停止执业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的;
(4)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丢失或损毁,是否可以补发,大家要明确以上信息。简单来说,大家只要遵纪守法,同时也要履行自己注册会计师的职责,一般来说是没什么问题的。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随时到之了课堂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