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易错易混知识点+练习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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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 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 易错易混知识点+练习题(2)
知识点4:房产税纳税人的具体区分
● 涉及知识点
情形 | 房产税纳税人 |
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 | 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
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 | 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
产权出典的 | 由承典人纳税 |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 | 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
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 |
应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 | 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
● 经典例题
①【单选题】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房屋出租的,承租人为纳税人
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D.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②【判断题】房产出典的,房产税由出典人缴纳。( )
● 例题解析
①【答案】A
【解析】选项A,房屋出租原则上出租人为纳税人,但在无租使用的情况下,承租人实际受益,因此由承租人代为缴纳。
②【答案】×
【解析】产权出典的,房产税由承典人缴纳。
知识点5: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 涉及知识点
情形 | 是否征税 | |
房地产互换 | 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 | 免征 |
其他主体之间互换房地产 | 征收 | |
合作建房 | 建成后分房自用 | 免征 |
建成后转让 | 征收 | |
房地产抵押 | 抵押期间 | 不征 |
抵押期满且权属发生转移 | 征收 |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将部分房产转为自用或出租 | 不征 |
将房产销售或视同销售 | 征收 | |
房地产的出租、重新评估增值和代建行为 | 不征 | |
● 经典例题
①【判断题】重新评估的房产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
②【判断题】房地产出租、抵押等不转让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
● 例题解析
①【答案】×
【解析】国有企业在清产核资时对房地产进行重新评估而产生的评估增值,因其既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人也未取得收入,所以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②【答案】√
【解析】题目所述内容正确。
知识点6: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辨析
● 涉及知识点
情形 | 纳税人 |
一般情形 |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 |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 | 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 |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 | 实际使用人 |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 | 共有各方 |
● 经典例题
【多选题】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B.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C.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纳税
D.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 例题解析
【答案】ABCD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根据用地者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为:
(1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2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纳税。
(3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以共有各方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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