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说明
山东枣庄市高新区202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已经开始了,所有会计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段修满相应学分。那么问题也来了:大家知道在哪里进行学习吗?学习完成后怎么登记学分呢?学分要求是什么?关于这些疑问,之了君就带大家一起去看看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发布的《枣庄市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说明》,以下是通知详情:
推荐阅读☞山东各地202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汇总】,看继续教育要求
枣庄市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说明
1.培训进修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各类脱产、半脱产继续教育培训、进修、研修、专题讲座、学术交流,出国学习、远程教育及其他相关继续教育实践活动,按实际学时登记,不超过8学时/天。
2.学习类:包括单位统一安排学习,由用人单位建立学习档案并确定具体学时,自学考试、在职学历教育,每年累计不超过40学时。参加全国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以及行业公认的国际注册类考试,以考试通过的资格证书为依据,认定16学时。
3.代表性成果类:包括科研成果奖励,专利,软著,参与编写的行业标准,公开发表的学术技术论文、学术会议交流论文,出版著作、译著等。每项(篇、本)计10学时,每年累计不超过30学时。
4.活动类:参加专家服务基层、职称评审、人事考试阅卷、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重大人才项目评审等活动的受邀专家,按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每天不超过8学时,往返和休息时间除外。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援派,以及到基层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援派期间每年可按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认定。不足一年的,按月份比例计算。
5.比赛类: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行业性比赛活动,每项(次)计10学时,每年累计不超过30学时。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考务工作类: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人事考试任务的考务人员在年度内考试中认真履行职责的,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按人据实发放“枣庄市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可抵扣当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学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本人所在单位批准,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可按实际在岗时间折算并认定学时:因公派,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的;因受伤、患重病,年度内请病假超过6个月的;女职工休产假的;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
8.以上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以证书、奖状(章、牌)、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页)、著作(封面、索引、目录页)为依据,其他学习研修项目、活动以培训合格证书或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为依据。
以上就是关于山东枣庄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说明的分享,可供大家阅读。之了君提醒大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每年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人才选拔、培养、表彰的必要条件。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