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免费开展公需科目学习
河南洛阳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始了吗?继续教育怎么学习?学习哪些内容?学完怎么登记学分?可以补学以前的继续教育吗?关于这些,之了君带大家一起去看看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是通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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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16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我市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应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二、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2025年公需科目重点围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等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网络安全、绿色低碳、应急管理等知识。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应紧密跟踪科技前沿动态,充分展现专业发展趋势,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并将安全生产领域相关知识理论纳入专业课培训内容。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依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培训班举办、学时审核等工作履行管理职责。
(三)学时管理。首次在河南省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入口”完成个人账号注册,用于继续教育学时的申报及管理工作。符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方式均可计入当年学时。其中,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学习入口”在线学习获得的学时,自动计入个人学时档案,无需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及学时申报,申报学时经审核合格后,将自动生成由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制的电子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当年度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
三、学习方式
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按照“在线学习和用人单位集中培训为主,自主学习为辅,多种学习形式相结合”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或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继续教育学习方式方法;除统一组织外,严禁指定施教机构、学习平台和继续教育形式。
(一)公需科目学习。采用线上学习与线下面授相结合的模式,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其中,线上学习建议选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开征集遴选的优质课件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免费开展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学习。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依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通过研修培训、实践操作、服务基层、在线学习、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且有考核的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选择在线学习的,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进行专业科目学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相应专区学习。
专业科目采取面授培训方式的单位,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上传相应材料申报学时(备案说明见附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研修活动、学历学位教育、学术会议、科研项目、出版专著、发表论文、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可申报抵扣当年专业科目学时,专业科目学时折算办法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7〕121号)执行。
(三)其他情况。参加援藏、援疆、援外以及到基层、贫困地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挂职锻炼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计算完成年度全部公需和专业科目的学时,凭相关佐证材料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分别申报公需科目30学时和专业科目60学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按实际在岗时间折算应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1.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的;
2.年度内因病假超过6个月的;
3.生育;
4.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况。
四、结果运用
用人单位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7〕121号)等文件要求,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学习条件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时间。健全本单位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学时认定标准、学时审核时限及相关要求,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申报个人学时。
五、经费保障
行政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等文件要求,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事业单位可参照企业相关规定,加大对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企业单位要积极响应国家对职工教育的支持政策,按照《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要求,贯彻落实“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多措并举,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保障力度,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的素质能力。
六、咨询方式
(一)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涧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9—64823660
西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9—63892551
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9—65156606
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9—65277896
瀍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9—63994866
伊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9—63945982
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9—67721102
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9—67922335
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9—65086862
伊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9—68366363
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9—68236330
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9—66818508
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9—63089586
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9—66161686
(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0371—69155820 69155821 (工作日08:30-12:00 14:30-18:00)
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登录、学习等操作及技术问题可拨打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单位培训备案说明.docx
2.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
2025年7月31日
以上就是关于河南洛阳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免费开展公需科目学习的分享,可供大家阅读。之了君提醒大家,专业技术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及学时申报,申报学时经审核合格后,将自动生成由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制的电子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当年度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