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证明一定要开吗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专业素养、适应行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而公需科目作为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会计人员来说非常重要。但很多小伙伴对于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有疑问,大家想知道会计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证明一定要开吗?关于这个问题,之了君来简单说一说。
推荐阅读☞2025年-202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全国汇总】
会计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证明一定要开吗?
开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证明是必要的,但是否必须开具,要根据大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形式以及各地实际要求来。
从政策要求来看,公需科目的学习证明是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之一。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学分是会计人员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会计高级职称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重要条件。其次,从职业发展角度来看,公需科目的学习有助于会计人员拓宽知识面,提升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会计行业的变化和发展需求。
在实际操作中,公需科目的学习证明开具流程相对简单,主要通过在线平台完成学习、申请和审核。例如,在广东省,会计人员完成公需科目学习并通过考试后,需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提交学习证明申请。而在河南省,通过“河南平台”网络继续教育获得的学分将自动计入个人学分档案,施教机构不再开具任何形式的学分证明证书。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与方式: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框架,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四)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以上就是关于会计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证明一定要开吗的分享,可供大家阅读。会计人员应按照所在地区的具体要求,按时完成继续教育的学习,并积极通过相应的平台或部门开具学习证明。希望每位会计人员都能重视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自我,为会计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