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通知,看学习时间及内容
安徽滁州202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开始了吗?怎么学习?学习要求是什么?怎么登记学分?可以继续教育补学吗?关于这些疑问,之了君带大家一起去看看滁州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全市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是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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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企业:
为满足市直单位会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质的需求,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09号,以下简称《学时管理办法》)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6〕708号)要求,现就滁州市市直单位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市直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员取得并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登记不少于90学分的,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即为完成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按照《实施办法》 、《学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026年公需科目课程设置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函〔2026〕2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2025年度公需课,不再作为我省2026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2026年专业科目课程设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 号,以下简称《专业科目指南》)要求,分为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其中:专业通识知识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三个科目;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科目;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财经热点五个科目。
三、继续教育形式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有网络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和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加计算。
1.网络继续教育。学员可登录安徽省财政厅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登录“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39.145.0.238/web/#/home),点击“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习”,按照《网络继续教育须知》,进行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原则上,参加2026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需在2027年7月31日前完成报名,并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学习。
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也可选择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进行报名学习。
2.面授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学员可自主选择经市财政局备案公示的面授培训机构(见附件1)参加学习。
3.视同参加继续教育。学员参加《实施办法》规定的会计类学历(学位)教育、研究课题、发表论文等,或参加并完成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需课学习,及时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中,按照《视同继续教育登记办理须知》,上传继续教育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视同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除《实施办法》认定的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中的“其他形式”可参考《学时管理办法》认定标准,按照1学时=1学分处理。
四、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的管理
1.承担市直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各面授培训机构要严格遵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做好课程设置,做好技术服务保障准备,建立健全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培训课时,突出考勤考纪工作,不断提高培训水平和服务质量。
2.各面授培训机构应制定详细培训计划并填报《培训开班情况申报表》(附件2),将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培训地址、培训内容和师资情况等培训计划,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财政局登记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开展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出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证明,及时将有关情况(学员签到表、测试试卷、合格学员名册等)报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备案。未经申请备案的培训,不予确认学分。
五、相关要求
1.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鼓励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2.学员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完成公需课学习,或在“会计管理服务平台”完成公需课学习,都算完成公需课学习。
3.根据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求,2026年7月31日后,不再开放2025年度以前的网络继续教育补学。
附件1、2026年度滁州市(市本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名单.doc
附件2、2026继续教育面授开班申报表.doc
滁州市财政局
2026年7月16日
以上就是关于安徽滁州202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通知,看学习时间及内容的分享,可供大家阅读。之了君提醒大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每年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人才选拔、培养、表彰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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