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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越来越近了,大家都复习的咋样了呢?为了帮助大家考前高效提分,今天之了君跟大家分享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难知识点:总论和会计法律制度,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查漏补缺,有效提分。
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3、经济仲裁
1)适用范围:
①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②可以仲裁,但不适用仲裁法: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③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涉及人身关系)、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合理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3)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民间性组织)。
4、民事诉讼
1)适用范围:平等主体(民事案件、商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非诉案件)。
2)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
3)诉讼管辖:
①级别管辖(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
5、行政复议
1)申请和受理:
①书面,口头申请均可;
②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不包括行政复议机关);
③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可以提出复议申请;
④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2)复议机关:
①海关、金融、税务、外汇管理、国安→上级主管部门
②政府(非省级)→上级人民政府
③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
④省级政府,国务院部门(如国家税务总局)→原级
6、行政诉讼
1)起诉时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
2)受理事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7、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①停止侵害;
②排除妨碍;
③消除危险;
④返还财产、
⑤恢复原状;
⑥修理,重作,更换;
⑦赔偿损失;
⑧支付违约金;
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⑩赔礼道歉;
⑪继续履行。
PS:重在补偿,赔偿,不强调处罚。
2)行政责任
①行政处罚:行政拘留、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警告;
②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适用于国家机关人员)。
3)刑事责任
①主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死刑;
②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1、会计核算
1)基本要求:
①依法建账;
②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
③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④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⑤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⑥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会计年度:我国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会计监督
1)单位内部监督—内部监督
2)社会监督—外部监督(对单位内部监督的再监督)
3)政府监督—外部监督(对单位和社会监督的再监督)
3、会计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以上是之了君跟大家分享的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难知识点:总论和会计法律制度的内容,今天的干货就到这了,考前冲刺阶段,查漏补缺很重要,大家一定要认真看哦!之了课堂祝大家都能考一个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