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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体

1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主体客体内容全解析

​税收法律关系是指国家、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依法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体现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形式。那么,大家是否清楚,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接下来,之了君就给大家具体分析一下,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主体、客体和内容是不可或缺的三大要素。

(一)主体

指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征税主体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如税务机关和海关。

纳税主体则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具体表现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客体

客体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征税对象,是税收征收的具体依据。具体包括应税货物、劳务、财产、所得、行为等,例如增值税的客体是应税货物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企业所得税的客体是企业应税所得,房产税的客体是房产所有权及使用权。

(三)内容

指主体所享受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核心。

1.征税主体的权利:包括依法征税权、税务检查权、违章处罚权等;义务:包括依法征税、提供纳税服务、保守纳税人商业秘密等。

2.纳税主体的权利:包括税收知情权、申请减免税权、行政复议与诉讼权等;义务:包括依法如实申报纳税、按时缴纳税款、报送纳税资料等。

二、税收法律制度与税收法律关系特征

税收法律制度简称税收制度、税制,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有关税种设置、税收管理权限划分及税收征收管理等方面制度的总称。

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立体系,包含一系列特殊法律原则和规范,用以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关系。其内部由各类具体制度构成,每一种具体制度也自成体系,针对性调整税收关系的特定方面。

税收法律关系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征:强制性指征税行为依据法律强制实施;无偿性指国家征税无需向纳税人支付对价;固定性指征税范围、税率等要素由法律预先规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同时,税收法律关系带有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单向无偿转移的性质;随着理论发展,“税收债法” 理论也提供了强调国家与纳税人法律地位平等及其权利义务对等的新视角。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参考如上,相应的主体客体内容解析,之了君也给大家充分解读完毕了。如果说在实际业务开展的时候,大家还遇到了其他问题和困难。建议大家可以选择抽时间到之了课堂来进行培训学习,相信不会让大家失望。

2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零基础抢先学知识:法律关系的主体

虽然初级会计考试教材和大纲每年会有变化,但基础性内容、重点内容变化较小,这些恒重点内容是可以提前学习的,提前备考,先将基础夯实,这样考前冲刺才能节约时间。接下来之了君就为大家分享《经济法基础》零基础抢先学知识: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做题练练手哦~

《经济法基础》零基础抢先学知识:法律关系的主体

【单选】下列主体中,属于非营利法人的是(       )。

A.甲基金会

B.乙合伙企业

C.丙有限责任公司

D.丁村民委员会

【答案】A

【解析】选项B,属于非法人组织;选项C,属于营利法人;选项D,属于特别法人。

【单选】下列主体中,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是(       )。

A.合伙企业

B.有限责任公司

C.基金会

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答案】A

【解析】选项B,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选项C,基金会属于非营利法人;选项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特别法人。

【单选】下列各项中,属于法人的是(       )。

A.某外国公民

B.某县政府

C.某个人独资企业

D.某合伙企业

【答案】B

【解析】选项B,属于法人中的特别法人。选项A,属于自然人;选项C、D,属于非法人组织。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营利法人的是(       )。

A.基金会

B.事业单位

C.合伙企业

D.股份有限公司

【答案】D

【解析】选项A、B,属于非营利法人。选项C,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非法人组织。

以上就是关于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零基础抢先学知识: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全部分享,可供大家阅读。2026年初级会计备考正在进行中,如果你备考没方向、不知道如何学习,或想要针对性学习提升,可以来之了课堂咨询和学习,有专业老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3 什么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什么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财务人员日常空余时间最好是可以多多去学习一些税法方面的知识点信息,这对于大家今后顺利开展相应的工作还是很有帮助的。例如,什么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什么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接下来,之了君就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一、什么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根据主体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类,二者共同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载体。

(一) 征税主体:税收征管权的行使者

征税主体是指依法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力的一方,其核心是国家。由于国家是抽象的政治实体,需通过法律授权的具体职能机关行使征税权,主要包括:

1.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常见税种,是最主要的征税主体。

2.海关:负责征收关税、船舶吨税及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财政机关:在部分地区负责征收政府性基金、契税等特定税费。

关键点:征税主体的权力来源于国家法律授权,其核心职能是依法征税和监管,例如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账簿进行检查,对偷税行为进行处罚。

(二) 纳税主体:纳税义务的承担者

纳税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负有纳税义务的一方,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范畴:

1.狭义纳税主体(纳税人):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例如:

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自然人取得综合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广义纳税主体(含扣缴义务人):除纳税人外,还包括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例如:

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需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保险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需代收代缴车船税。

不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差异:纳税人享有申请减免税、延期纳税等权利,同时需承担如实申报、按时缴税的义务;扣缴义务人则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并可按规定收取手续费。

二、什么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联结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的客观基础。根据税法理论,客体主要包括物和行为两大类。

(一)物:应税对象的具体化

“物” 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常见的客体,即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具体表现为:

1.商品与服务:如增值税的客体是销售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及无形资产、不动产。

2.所得:企业所得税的客体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客体是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

3.财产:如房产税的客体是纳税人拥有的房产;契税的客体是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

(二) 行为:税收征管与纳税的动态载体

“行为” 作为客体,体现为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定活动,包括:

1.征税行为:如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受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行为。

2.纳税行为:如纳税人按时办理税务登记、填写纳税申报表、缴纳税款等行为。

理解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是掌握税法原理的基础。征税主体通过法定职能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纳税主体依法履行义务并享受权利,而 “物” 与 “行为” 则是二者权利义务的具体承载。在实务中,财务人员需结合具体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准确识别主体、客体及相应的权利义务,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4 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哪些?法律主体指什么

财务人员日常在学习会计知识点的同时,最好也要花一些时间去学习一下法律上的内容。后续在日常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也许用得上,例如,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哪些?法律主体指什么?接下来,之了君就给大家深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法律主体指什么?

法律主体‌是指参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二、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哪些?

法律关系主体包括:

(1)公民(自然人)。这里的公民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这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各种国家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二是各种企事业组织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是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三、法律关系主体应具备什么能力?

法律关系主体应具备的能力主要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这两者是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基本资格和条件。‌‌

1. 权利能力

权利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它是参加任何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反映了主体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有公民普遍享有,如人身权利能力等。

‌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法人依法成立,终于法人被解散或撤销,其内容和范围与法人成立的目的直接相关。

2. 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但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

法律关系主体的内容以及含义,之了君已经给大家分享如上。知识点方面理解起来并不是很难,关键在于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的时候,可能还会衍生出一些其他问题。若是大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的话,建议可以考虑直接到之了课堂来咨询。

5 一个会计主体可能由多个法律主体组成吗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单位,一个会计主体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任何单位或组织。比如我们现在市场中的企业便是其中之一,那么一个会计主体可能由多个法律主体组成吗?接下来,之了君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一个会计主体可能由多个法律主体组成吗

一个会计主体,确实可能由多个法律主体组成。以企业集团为例,一家总公司旗下拥有多个子公司,每个子公司都依法注册,拥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然而,从财务核算角度,为了全面反映整个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将总公司及其子公司视为一个会计主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此时一个会计主体就由多个法律主体组成。

反过来,一个法律主体内部,可能存在多个会计主体。比如,一家公司里有多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会计主体进行记账。

二、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通常情况下,凡是拥有独立的资金、能够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收支与盈亏,并能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或单位,都构成了一个会计主体。会计主体的范围较为宽泛,既可以是一个独立的企业,也可以是企业内部的某个特定单位,如独立核算的车间、事业部;还可以是企业中的一个特定部分,如某专项工程;甚至可以是由几个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

法律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法律上所称的 “人” 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此外,非法人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在法律上同样作为法律主体参与各类法律关系。

(二)包含主体不同

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如前文所述,企业内部单独核算的部门,从会计角度可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核算,但在法律层面,它不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不是法律主体。

法律主体:一般都是会计主体。因为法律主体通常具备独立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需要进行会计核算以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以一般都符合会计主体的定义。

(三)独立性差异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其独立性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上,可根据管理需求和核算目的进行界定,不一定具备法律上的独立地位。

法律主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中法人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组织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在法律上也以自身名义参与法律活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综上所述,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是两个不同但又紧密相关的概念。在实际财务工作和法律事务中,准确理解和区分两者的关系至关重要。若您希望进一步深入学习会计主体、法律主体相关知识以及其他会计学配套知识点,欢迎在空余时间到之了课堂进行系统学习。

6 企业集团和分公司是法律主体吗?企业集团和分公司是什么意思

企业集团和分公司是生活中经常看到的公司类型。对于从事财务的人员来说,企业集团和分公司的账务、税务处理都会不一样。财会人员需要懂得区分两者。那么,企业集团和分公司是法律主体吗?企业集团和分公司是什么意思?让之了君给大家分享一下有关的信息吧。

企业集团和分公司是法律主体吗

企业集团可能是法律主体,分公司不是法律主体。

企业集团是由多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在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组成的经济联合组织。关于企业集团部门是否是法律主体,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企业集团部门是指整个企业集团,那么其是否具有法律主体资格取决于企业集团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一般来说,企业集团本身并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由多个具备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成员企业组成。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企业集团部门(即整个企业集团)通常不被视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

如果企业集团部门是指企业集团内部的某个具体部门或机构,那么这些部门或机构通常也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也不是法律主体。它们的行为和责任通常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或核心企业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设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担。尽管分公司可以独立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独立核算,甚至独立报税,但它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不能作为法律主体。

企业集团和分公司是什么意思

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集团和分公司是法律主体吗?企业集团和分公司是什么意思?看了上述分享,大家应该有所认识了。如果财会人员想要进修更多企业集团和分公司的相关知识,或是学习一些账务上、税务上的课程,可以到之了课堂官网来学习了解。

7 企业集团应该如何理解呢?企业集团是法律主体吗

在商业领域中,企业集团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对于众多企业经营者、投资者以及相关从业者而言,清晰地理解企业集团的内涵十分关键。同时,企业集团是否为法律主体这一问题也困扰着不少人。之了君将为大家详细解读。

企业集团应该如何理解呢?企业集团是法律主体吗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企业集团本身并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由多个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由于企业集团不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因此它通常不被视为法律主体。

组成企业集团的各个成员单位(如母公司、子公司等)则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主体,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特殊情况下的考虑‌: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企业集团可能被视为一个整体来处理某些法律问题,如涉及企业集团整体利益的诉讼。但这种情况并不改变企业集团本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事实。

综上所述,企业集团由于其由多个法人实体组成的特性,通常不被视为法律主体。然而,组成企业集团的各个成员单位则是法律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应以各个成员单位作为法律主体进行。

希望通过之了君的介绍,大家对企业集团及其是否为法律主体有更明确的认识。这对于理解企业架构、法律责任划分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无论是企业决策还是学术研究,准确把握这些概念都有助于进一步深入分析相关问题。

8 法律关系主体和法律关系客体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提起法律,不可忽视的就是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在合法的前提下,人们之间所形成的相互关系以及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主体和法律关系客体是构成法律关系必不可少的两个重要要素。那么,法律关系主体和法律关系客体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有兴趣的话,跟着之了君一起看看吧。

法律关系主体和法律关系客体分别是什么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能够在法律上产生行为能力或者权利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关系主体是相对自主的行为主体,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权利义务和互动行为。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受到保护的对象,它对于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根据客体的不同,法律关系客体可以分为人身权益、财产权益、自然环境保护等。

法律关系主体和法律关系客体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从概念上来说,法律关系主体和法律关系客体不同。法律关系主体是相对自主的行为主体,而法律关系客体则是从被保护对象的角度出发的客观实体。

2、法律角度不同。法律关系主体是与法律关系客体直接相关的,主体必须通过行为与客体发生联系,从而产生法律关系。同时,对于主体和客体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法律规定也会有所不同。

总之,法律关系主体和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构成的重要要素,彼此之间是密不可分的。法律关系主体强调主体对于法律关系的形成和行动,而法律关系客体则强调的是被保护对象,对于主体的行为有所要求和限制,要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行动。

【判断题-2023年】

个人信息可以作为法律关系客体。(     )

【答案】√

【解析】个人信息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信息、数据、网络虚拟财产”。

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这两个要素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律关系,在很多与会计相关的考试中都会涉及法律关系。所以,在备考时不可只重视会计方面的知识,而忽略法律。看了以上的内容,相信大家都应该比较清楚法律关系主体和法律关系客体分别是什么以及有什么区别等方面的信息了。

9 法律主体资格包括什么内容?备考初级会计建议掌握

法律主体资格包括什么内容?如果说正在学习初级会计考试的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生,想必一开局就是遇到了法律主体方面的知识点信息。那么,到底法律主体资格包括什么内容?之了君整理了相关信息,备考初级会计建议掌握!

法律主体是什么吗?法律主体的分类又有几种

法律主体资格包括什么内容?

法律主体资格分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01
权利能力

 权利能力,是指法律主体能够参加某种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或者说,权利能力就是自然人或者组织能够成为法律主体的资格。

  02
行为能力

是法律主体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法人: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自然人:具有行为能力必须首先具有权利能力,但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16周岁但<18周岁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自己养活自己);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且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但<18周岁;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且(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

刑事责任能力

1、≥16周岁、醉酒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只要犯罪都要负责);

2、≥14周岁但<16周岁,犯故意杀人等(严重罪行应当负刑事责任);

3、≥12周岁但<14周岁,犯故意杀人等(情节恶劣且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12周岁但<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5、≥75周岁,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6、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经鉴定不负刑事责任,责令严加看管和医疗,甚至强制医疗;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7、聋哑人或盲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知识拓展

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在我国,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包括国家、机构和组织以及公民。

在中国,根据各种法律的规定,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1、公民(自然人)。这里的公民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这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各种国家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二是各种企事业组织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是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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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体资格包括什么内容,备考初级会计建议掌握。以上只不过是部分关于法律主体方面的相关知识点信息。如果说大家想要更好地学习初级会计考试的经济法基础这个科目,建议考生们可以选择直接到之了课堂来报班学习。

10 企业集团是会计主体还是法律主体?会计主体有哪些

企业集团是会计主体还是法律主体?正在进入企业单位实习或者是刚转行做会计的会计新人们,对于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这两个个概念还分不清楚。那么,企业集团是会计主体还是法律主体?会计主体有哪些??下面,之了君给大家分析一下。

PART 01
企业集团是会计主体还是法律主体?

企业集团是会计主体,不是法律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一个会计主体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任何单位或组织。

法律主体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在我国,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包括国家、机构和组织以及公民。

企业集团是企业之间的联营形式,是一种企业群体组织。因此企业集团是会计主体,不是法律主体。

PART 02
会计主体有哪些?

会计主体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能动的可以作为认知的改造会计客体的“会计人”;

2、单独进行核算的经济实体 (企业) ;

3、接受会计工作服务的单位;

4、具有独立资金和经营业务,可以单独进行核算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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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就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更多会计知识欢迎到之了课堂看课学习,专业老师助你理解记忆。以上就是关于“企业集团是会计主体还是法律主体?会计主体有哪些?”的全部内容。

11 法律主体是什么?法律主体的分类有几种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这个词离我们并不远,但大家真正了解法律吗?知道法律主体是什么吗?法律主体的分类又有几种?接下来,之了君就带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

每天5分钟刷考点| 经济法基础:法律主体的分类

每天5分钟刷考点| 经济法基础:法律主体资格

一、法律主体是什么?

法律主体是指活跃在法律之中,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和承担责任的人。此处所说的“人”主要是指自然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将法人等“人合组织”类推为法律主体。 而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在我国,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包括国家、机构和组织以及公民。

二、法律主体的分类有几种?

法律主体的分类

自然人

包括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注意】自然人在出生之前也可以成为特殊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如《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与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注意】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法人

概念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分类

营利法人

①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②非公司制: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

非营利法人

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助法人和宗教活动场所法人

特别法人

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法人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①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结果由法人承担;

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③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合并和分立

①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②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法人

解散和终止

解散

的情形

①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②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③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④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散指停止积极活动;

终止是指法人资格丧失。

解散是终止的原因之一。

终止

的情形

①法人解散;

②法人被宣告破产

③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清算

①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②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非法人组织

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注意】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国家

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资格

权利能力

(法律赋予)

行为能力

(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

是参与法律关系、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资格和前提条件。分为:

①一般权利能力(所有公民都具有)

②特殊权利能力(公民在特定条件下具有的法律资格,如警察的执法权)

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

精神状态

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8周岁(<8)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8≤X<18)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18)(即成年人)

“能”辨认自己行为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16≤X<18)

刑事责任能力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8种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2种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人

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均始于产生终于消灭

已满14周岁(≥14周岁)不满16周岁(<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12周岁)不满十四周岁(<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法律主体是什么,以及法律主体的分类有几种的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大家还有疑问,或想要提升自身会计实际操作能力,可以随时到之了课堂官网来咨询和学习,有专业老师为大家答疑解惑,助力大家成为优秀财务人。

12 法律主体资格包含哪些方面?具体规定有什么内容

在学习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的时候,各位小伙伴需要先了解法律主体的知识点。那么,法律主体资格包含哪些方面?具体规定有什么内容?对于这些问题如果你分不清楚,那就不要错过下面的内容。以下是之了君对于法律主体资格的相关信息分享。

会计法律制度指的是什么?主要内容具体有哪些

法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不同法律责任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法律主体资格包含哪些方面?具体规定有什么内容

法律主体资格包含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是一致的,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不同于其权利能力,具有行为能力必须首先具有权利能力,但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

1、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法人的权利能力:自法人成立时产生,至法人终止时消灭。

2、行为能力

我国法律将自然人按其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三类,分别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8周岁的儿童,以及8周岁以上,但(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年满18周岁,但“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指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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