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赞
- 收藏
- 分享
- 回到顶部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什么
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关内容是会计经济法的基础内容,建议各位考生务必熟悉和掌握!今天,之了君就来和大家分享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什么?如果你还不清楚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实施行为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
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法律要管;2、能反映当事人的意思;
拓展:
1、因法律不管而形成的非民事法律行为
2、因法律直接规定而形成的非民事法律行为

长按扫码关注“之了课堂中级会计”公众号
领中级课程+题库
了解更多热点信息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分为:
1、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2、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3、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法律行为;
4、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生效要件 | 具体规定 |
行为能力 |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意思表示 |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
两不违 | 1、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不违背公序良俗 |
●完全满足上述三要件 :有效 ●完全不满足上述三要件之一 :无效 ●上述三要件出现瑕疵 :可撤销、效力待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上就是之了君给大家分享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以及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希望对大家的学习备考有帮助!如果你还想要了解更多系统的会计基础知识及经济法法条信息,欢迎加入之了课堂学习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