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计考试成绩复核怎么弄?财政部最新工作规程!考生必看
全国会计考试成绩公布后,部分考生对成绩存在异议,申请复核成为保障权益的关键途径。财政部已发布最新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工作规程》,明确了申请时限、渠道及复核范围等核心要求。详情如下: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确保考生考试成绩准确,保障考生权益,进一步做好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工作(以下简称成绩复核),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成绩复核工作由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负责组织。
第三条 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在成绩复核工作中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成绩复核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核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考生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下列流程和要求,受理考生成绩复查申请。
(一)申请成绩复核。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二)成绩复核。成绩复核申请截止后5日内,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对成绩进行复核。
(三)查询成绩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完毕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开放成绩复核结果查询,查询期为30日,逾期无法查询。
第六条 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第七条 本规程由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成绩复核关乎考生权益与考试公平,需严格遵循财政部规程要求。考生务必在 30 日内通过指定平台申请,及时查询结果,且需知晓复核仅限分数合计与登录核查,结果为最终结论。规范操作方能有效保障自身权益,后续可关注官方通知办理证书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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