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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损益包括哪些科目?这些科目在利润表中如何分类? ​一、当期损益的定义与范围当期损益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如月度、季度、年度)内,因经营活动和非经营活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收益和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当期损益的科目主要包括以下两类:‌1.收入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企业主要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其他业务收入‌:非主营业务收入(如租金收入、废料销售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负债因市价变动产生的损益(如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对外投资取得的股利、利息或转让损益。‌营业外收入‌: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偶然收入(如政府补助、违约金收入)。‌2.费用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直接相关的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与其他业务收入配比的成本(如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税金及附加‌: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销售费用‌:销售环节的费用(如广告费、运输费)。‌管理费用‌:行政管理费用(如办公费、管理人员工资)。‌财务费用‌:筹资活动费用(如利息支出、汇兑损益)。‌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营业外支出‌:非经常性损失(如罚款、捐赠支出)。‌所得税费用‌:根据利润总额计算的当期所得税。二、当期损益在利润表中的分类利润表(损益表)通过多步式结构展示当期损益的构成,具体分为以下层次:‌1.营业利润‌: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减: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销售/管理/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2.利润总额‌: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3.净利润‌:利润总额减所得税费用‌示例‌:某企业2025年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其中营业外收入20万元(含政府补助10万元),营业外支出5万元(含捐赠支出3万元)。若所得税税率为25%,则净利润为(100-5)×75%=71.25万元。三、特殊情形与注意事项‌会计政策变更‌: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调整,需追溯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不影响当期损益。‌前期差错更正‌: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不直接计入当期利润表(参考用户历史提问记录)。 2025-11-04 11:58 698人看过 年度中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吗 ​一、年度中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吗?‌年度中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如《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即可享受这一优惠政策。二、那年度中间符合条件后怎么申请这一优惠?(一)‌准备材料‌在申请税收优惠前,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员工人数和劳务派遣人员的证明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文件这些材料将用于证明你的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二)‌填写申报表‌接下来,需要填写相关的申报表。你可以在税务机关的官网或者税务大厅领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然后按照要求填写企业信息和财务数据。确保所有信息都准确无误后,提交申报表。(三)‌提交并等待审核‌提交申报表后,税务机关会对你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税务机关可能会要求你提供额外的信息或解释。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 2025-07-25 10:53 468人看过 受托代销商品是否属于存货?如何理解受托代销商品? 1.‌受托代销商品的定义与特点‌受托代销商品是指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方)的委托,代为销售其商品的行为。在这种模式下,受托方(代销方)并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商品的所有权仍归委托方所有。受托方的主要职责是帮助委托方销售商品,并根据销售情况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或佣金。受托代销商品通常分为两种形式:‌视同买断方式‌:受托方按协议价购入商品后自行定价销售,赚取差价。‌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方按委托方的定价销售商品,仅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销售风险。2.‌受托代销商品是否属于存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存货的核心特征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对于受托代销商品:‌所有权归属‌:受托方并未取得商品的所有权,商品的所有权仍归委托方所有。‌会计处理‌:受托方通常不会将受托代销商品确认为自身的存货,而是在备查簿中登记,或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为“受托代销商品”和“受托代销商品款”(负债科目)。因此,‌受托代销商品不属于受托方的存货‌,因为它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3.‌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根据会计准则,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如下:‌收取手续费方式‌:收到代销商品时,仅在备查簿中登记,不确认资产或负债。实际销售商品时,确认代销商品收入(手续费)和应交税费。将销售款项扣除手续费后支付给委托方。‌视同买断方式‌:受托方按协议价确认“受托代销商品”和“受托代销商品款”。销售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4.‌实务中的注意事项‌‌税务处理‌:受托代销业务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问题。手续费收入需缴纳增值税(通常按“经纪代理服务”计税),而视同买断方式需按销售商品处理。‌风险承担‌: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受托方不承担商品滞销或跌价风险;而在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需自行承担销售风险。‌合同约定‌: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代销方式、手续费比例、结算时间等条款,以避免纠纷。受托代销商品是一种特殊的商业行为,受托方仅提供代销服务,不拥有商品所有权,因此不属于其存货。在会计处理上,需根据代销方式的不同分别进行核算。实务中,企业应关注税务合规性和合同条款的明确性,以确保业务顺利开展。 2025-12-08 11:03 306人看过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哪个利润表科目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转回需区分其分类及减值模型,具体规则如下:‌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如应收账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若后续期间信用风险改善(如债务人还款能力恢复),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可通过损益转回,但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得超过假定从未计提减值时的摊余成本。‌会计处理‌: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信用减值损失(利润表科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条。‌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如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不可通过损益转回‌:即使信用风险改善,减值损失仍保留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后续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调整其他综合收益。‌例外情形‌:若该投资终止确认(如出售),累计减值准备可与其他综合收益一并转入当期损益。‌3. 实务注意事项‌‌证据要求‌:转回需有客观证据支持(如债务人信用评级上调、现金流改善等),避免主观操纵利润。‌披露义务‌:财务报表附注中需披露减值转回的金额、原因及影响。4‌.对比其他资产减值‌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不可转回)不同,债权投资减值允许转回,因其价值波动与信用风险相关,更具可逆性。二、信用减值损失在利润表中计入‌“营业利润”之前的项目‌,具体列示位置如下:‌1. 利润表中的列示规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科目名称‌: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为‌“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位置‌:位于‌“营业利润”‌的计算项中,通常排列在:①营业收入②减:营业成本③税金及附加④销售费用⑤管理费用⑥研发费用⑦财务费用⑧信用减值损失(单独列示)⑨资产减值损失(如适用)⑩加:其他收益(如政府补助)⑪投资收益等最终得出营业利润。‌2. 会计处理逻辑‌‌反映经营活动风险‌: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源于应收账款、债权投资等资产的信用风险,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敞口,因此计入营业利润。‌与资产减值损失的区别‌:信用减值损失:针对金融资产(如应收账款、债权投资)的信用风险。资产减值损失:针对非金融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的价值下跌。‌3. 实务案例‌若某企业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0万元:‌利润表影响‌:信用减值损失:-100万元(减少营业利润)借:信用减值损失 100万元        贷:坏账准备 100万元‌4. 特殊情形‌‌金融企业‌:如银行,信用减值损失可能进一步细分为“贷款减值损失”“债券投资减值损失”等子科目。‌合并报表‌:需抵销集团内部交易的应收款项计提的减值。 2025-09-26 15:13 669人看过 环保税征税对象和范围是什么?环保税免税情形有哪些 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和范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和范围主要针对直接或间接排放应税污染物的行为,涵盖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大类。免税情形和计税依据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旨在通过税收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以下是详细的说明:1. ‌征税对象‌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是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具体包括:‌大气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水污染物‌: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重金属等。‌固体废物‌: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不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另有规定)。‌噪声‌:主要指工业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征税范围‌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覆盖以下行为:‌直接排放‌: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行为。‌间接排放‌:通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间接排放应税污染物的行为(但需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3. ‌免税情形‌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以下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机动车、铁路机车、船舶、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4. ‌计税依据‌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或噪声超标分贝数,具体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固体废物‌:按照排放量。‌噪声‌:按照超标分贝数。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93号)。 2025-12-19 14:33 27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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