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问答 / 详情
相似专业问答 更多
员工出差取得的增值税专票能抵扣进项税吗? ​员工出差取得的增值税专票能否抵扣进项税,要分具体费用项目来看,同时还需排除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不得抵扣的情形,以下是详细分类说明:1、可抵扣的情形住宿费:员工因公务出差产生的住宿费,若取得公司抬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未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等禁忌情形,其进项税额可按规定抵扣。比如普通企业员工去外地谈业务的住宿专票,就能正常抵扣。部分交通费及相关费用:一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对应的专票,像出差时乘坐火车、飞机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凭票面上注明的税额抵扣;二是出差相关的特殊交通类费用,比如因公务取消出差产生的退票费,若取得 6% 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规定抵扣;另外出差时单独租赁载客汽车自己驾驶,取得的租车服务增值税专票,也能正常抵扣进项税。车辆相关费用:若员工驾驶公司公车出差,途中产生的油费、车辆修理费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对应的进项税额可抵扣。2、不可抵扣的情形餐饮费:根据财税〔2016〕36 号规定,购进的餐饮服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哪怕员工出差的餐饮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无法抵扣。用于禁忌场景的相关费用:若出差相关费用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比如公司组织员工旅游时的住宿、交通费用,即便取得专票也不能抵扣;员工探亲出差的住宿、交通等费用,属于个人消费范畴,对应的专票同样无法抵扣。特定租赁服务费用:出差时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赁小汽车并配备驾驶员,且租赁公司承担全部费用,这种情况属于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即便取得增值税专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国际旅客运输服务费用:员工出差乘坐国际航班等产生的国际旅客运输服务费用,即便取得相关专票,因该类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2025-12-11 10:16 509人看过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是什么?法定盈余公积的累计比例最高是多少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如下:‌1.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时‌: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2.结转利润分配明细科目时‌(年末需将“利润分配”的其他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案例】假设某企业2025年税后利润为100万元,则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0万元:计提分录: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0,000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100,000年末结转分录: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000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0,000二、法定盈余公积的累计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50%‌。具体规则如下:‌1.累计上限‌:法定盈余公积按税后利润的10%逐年提取,但当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强制提取。例如: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达到500万元后,即使后续年度仍有税后利润,也无需继续计提。‌2.例外情形‌:若企业因亏损导致盈余公积低于注册资本的50%,后续盈利时仍需恢复计提,直至重新达到50%的比例上限。‌3.实务提示‌:超过50%后,企业仍可自愿继续提取(需通过股东会决议),但不再具有法律强制性。该限制仅针对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无比例限制(如股东会决议另行规定)。‌4.用途限制‌:法定盈余公积主要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扩大经营,但转增资本后留存部分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2025-11-11 13:57 1223人看过 关税豁免是什么意思?哪些商品可以申请关税豁免 关税豁免(Tariff Exemption)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或地区对特定商品或特定情况下的进口商品免除征收关税的政策。这种政策通常是为了支持特定行业、促进国际贸易、应对紧急情况(如自然灾害或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履行国际协议等目的而实施的。一、关税豁免的主要情形1、特定商品豁免‌:某些对国家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商品(如高科技设备、医疗用品等)可能会被豁免关税。例如,疫情期间,许多国家对进口的医疗物资实施了关税豁免。2‌、特定国家或地区豁免‌:根据自由贸易协定(FTA)或区域贸易协定(RTA),成员国之间的部分商品可能享受关税豁免。例如,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部分商品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下享受关税减免或豁免。‌3、临时性豁免‌:在紧急情况下(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政府可能临时豁免某些商品的关税以缓解供应短缺。例如,地震后对建筑材料的关税豁免。‌4、4外交或国际义务‌:履行国际组织(如WTO)的义务或外交协议时,可能对某些商品实施关税豁免。二、关税豁免的申请流程‌提交申请‌:进口商或相关企业需向海关或指定部门提交关税豁免申请,提供商品信息、用途证明等材料。‌审核与批准‌:海关或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豁免条件。批准后,进口商可免除缴纳相关关税。‌后续监管‌:部分豁免可能附带条件,如商品用途限制等,海关会对后续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三、政策依据关税豁免的具体政策依据通常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国际条约或协定(如WTO规则、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政府临时发布的行政命令或公告。注意事项:豁免商品必须符合政策规定的用途和条件,否则可能面临补税或处罚。部分豁免政策具有时间限制,需注意有效期。四、哪些商品可以申请关税豁免?关税豁免的商品范围通常由国家或地区的海关法规、国际贸易协定或临时政策决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可以申请关税豁免的商品类别及相关政策依据:‌1. 特定用途的商品‌‌医疗用品与设备‌:例如:药品、疫苗、防护设备(口罩、防护服等)、医疗仪器。通常在公共卫生事件(如疫情)期间,政府会发布临时豁免政策。‌救灾物资‌:例如:帐篷、食品、净水设备等。自然灾害或紧急情况下的临时政策。‌2. 促进经济发展的商品‌‌高科技设备与原材料‌:例如:半导体设备、新能源设备、精密仪器。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或技术引进优惠。‌农业生产资料‌:例如:化肥、农机具、种子。农业支持政策或扶贫项目。‌3. 自由贸易协定(FTA)覆盖的商品‌‌成员国之间的商品‌:例如: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部分农产品、工业品。《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等双边或多边协议。‌4. 外交或国际义务相关的商品‌‌国际援助物资‌:例如: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提供的援助物资。国际协议或外交豁免。‌5. 科研与教育用品‌‌科研设备与教学仪器‌:例如:实验室设备、教学用计算机。科研或教育支持政策。‌6. 个人自用物品‌‌合理数量的免税额度‌:例如:旅客携带的少量自用商品(如衣物、礼品)。海关个人物品免税规定。 2026-01-21 10:41 214人看过 合同履约成本属于什么类科目?合同履约成本能计入研发支出吗 一、合同履约成本属于资产类科目,具体归类为“合同资产”或“存货”下的明细科目,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实际业务场景判断。以下是详细分析:1. ‌科目归类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合同履约成本‌是指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不属于其他会计准则范围且预期能够收回的成本(如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若该成本满足以下条件,应确认为一项资产:(1)与合同直接相关;(2)增加了未来用于履行义务的资源;(3)预期能够收回。2. ‌实务中的科目设置‌‌资产类科目‌:通常计入“合同履约成本”科目(资产类),后续根据履约进度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特殊情况‌:若合同履约成本与生产商品相关(如制造业),可能归入“存货”科目下的“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3. ‌案例说明‌某建筑公司为履行施工合同发生材料费100万元、人工费50万元。‌会计处理‌:借:合同履约成本——XX项目 150万元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 150万元完工后结转: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万元贷:合同履约成本——XX项目 150万元4. ‌注意事项‌‌减值测试‌:需定期评估合同履约成本是否发生减值,若预期无法收回,应计提减值损失。‌披露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需披露合同履约成本的金额、摊销方法及减值信息。二、合同履约成本与研发支出在会计准则中是两类不同的成本,‌通常不能互相混用或直接计入对方科目‌。以下是具体分析:‌1. 合同履约成本与研发支出的本质区别‌‌合同履约成本‌‌定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指企业为履行合同(如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发生的直接成本(如人工、材料)。‌科目归属‌:资产类科目(如“合同履约成本”或“存货”),最终转入损益类科目(如“主营业务成本”)。‌核心特征‌:与‌具体合同义务‌直接相关,预期通过合同对价收回。‌研发支出‌‌定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等发生的支出。‌科目归属‌:费用化(计入“研发费用”)或资本化(计入“开发支出”,最终转为“无形资产”)。‌核心特征‌:与‌创新活动‌相关,未来可能形成无形资产。‌2. 能否将合同履约成本计入研发支出?‌‌原则性结论‌:‌不能‌。‌准则依据‌:两类成本适用不同的会计准则(收入准则 vs 无形资产准则),且目标和核算逻辑不同。‌实务风险‌:混淆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失真(如虚增研发费用或资产),甚至引发审计调整或税务风险。‌例外情形‌:若某项成本‌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需拆分核算:部分成本确实用于研发活动(如合同约定为客户定制研发产品);能明确区分合同履约与研发的界限(如通过工时或材料分配表)。‌会计处理‌:合同履约部分 → “合同履约成本”;研发部分 → “研发支出”。‌3. 案例对比‌‌错误做法‌:某企业将履行技术服务合同的人工费100万元全部计入“研发支出”。‌问题‌:该成本属于合同履约义务,应计入“合同履约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正确做法‌:某企业为客户开发定制软件,合同总价200万元,其中50万元为新增功能研发(无合同对价保证)。‌拆分处理‌:150万元(合同履约部分) → “合同履约成本”;50万元(研发部分) → “研发支出”(需符合资本化条件)。‌4. 注意事项‌‌税务影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仅适用于符合规定的研发支出,误将合同成本计入可能导致税务风险。‌披露要求‌:若存在混合成本,需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分摊方法及依据。 2025-11-01 11:54 786人看过 增值税和所得税区别是什么?两者在账务处理上具体有何差异 一、增值税和所得税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税种,主要区别体现在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结构、征收环节、税收归属及功能定位等方面。增值税关注“流转增值”,所得税关注“最终利润”。两者在税制设计、征管方式和社会经济功能上均有显著差异,企业需分别进行合规处理。以下是具体分析:‌1. 征税对象不同‌‌增值税‌:以商品或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属于‌流转税‌。例如:生产企业销售产品时,对销售价格减去原材料成本后的增值部分征税。‌所得税‌:以纳税人取得的‌所得额‌(利润或收入)为征税对象,属于‌直接税‌。例如: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2. 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采用‌价外税‌模式,计税依据为不含税的销售额或服务收入,税款由最终消费者承担。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需扣除成本、费用、损失等支出后计算。例如: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纳税调整×税率。‌3. 税率结构不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多档税率(如13%、9%、6%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率(如3%、5%)。‌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统一比例税率25%(高新技术企业等有优惠)。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3%-45%)或比例税率(如股息红利20%)。‌4. 征收环节不同‌‌增值税‌:在商品或劳务的‌每个流转环节‌征收,通过抵扣机制避免重复征税。例如: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均需缴纳增值税。‌所得税‌:仅在‌利润分配或收入实现时‌征收,通常为单一环节。例如:企业年度汇算清缴、个人取得工资时扣缴。‌5. 税收归属与功能‌‌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50%,地方50%)。主要功能是调节经济流转,中性税负。‌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共享(中央60%,地方40%);个人所得税:地方税(综合所得由中央与地方共享);功能是调节收入分配,体现量能课税原则。‌6. 特殊情形对比‌‌增值税‌:存在免税、零税率、即征即退等政策(如出口退税)。‌所得税‌:有税收优惠(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减免)。‌案例说明‌‌增值税案例‌:某企业销售产品收入100万元(税率13%),购进原材料成本60万元(进项税额7.8万元)。应纳增值税=100×13%-7.8=5.2万元。‌所得税案例‌:该企业年度利润总额30万元,无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30×25%=7.5万元。二、增值税和所得税在账务处理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科目设置、确认时点、核算流程及报表披露等方面。增值税侧重“流转环节的实时性”,所得税侧重“利润分配的周期性”。两者账务处理的核心差异源于税种性质及征管要求,企业需分别建立清晰的核算体系。以下是具体对比分析:‌1. 科目设置差异‌‌增值税‌:需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已交税金”等专栏)及‌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简化核算,仅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所得税‌:设置‌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需同步使用‌所得税费用‌科目(损益类),并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权责发生制下)。案例‌: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时:增值税:贷方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所得税:不直接记账,期末根据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费用”。‌2. 确认时点差异‌‌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确认(如开具发票、收款或发货时,以孰早为准)。例如:预收账款若开具发票,需立即确认销项税额。‌所得税‌:按‌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期末(如月度或年度)计提,与实际缴纳时间可能不同。例如: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时调整。‌3. 核算流程差异‌‌增值税‌:‌抵扣机制‌,通过“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差额为应纳税额。‌转出处理‌,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时(如用于免税项目),需做“进项税额转出”。‌所得税‌:‌纳税调整‌,需对会计利润进行税会差异调整(如业务招待费限额扣除)。‌递延所得税‌,暂时性差异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如固定资产折旧差异)。‌案例对比‌:‌增值税‌:购进原材料100万元(进项税额13万元),生产后销售150万元(销项税额19.5万元)。应纳税额=19.5-13=6.5万元。‌所得税‌:若该企业利润总额50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支10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50+10=60万元,应交所得税=60×25%=15万元。‌4. 报表披露差异‌‌增值税‌: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费”项目反映未缴税款。现金流量表中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单独列示。‌所得税‌: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直接影响净利润。资产负债表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5. 特殊处理差异‌‌增值税‌:免税、零税率需单独核算,出口退税通过“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处理。‌所得税‌:税收优惠(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直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无需单独记账。 2025-11-19 14:02 496人看过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