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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否适用于初创企业?政策具体实施时间是怎样的?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否适用于初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适用于初创企业的‌。只要初创企业从事的研发活动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即为了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进行的系统性活动,就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初创企业在享受该政策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研发费用的归集和申报。具体来说,企业需要对研发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准确核算,并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和备案。同时,企业还需要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和资料,以备税务部门核查。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初创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但也需要符合其他相关的税收法规和规定。因此,建议初创企业在享受该政策前,先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人员,确保自身的税收合规性。二、政策具体实施时间是怎样的?(一)基础实施时间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可按照一定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二)具体调整及实施时间1.‌加计扣除比例调整‌:制造业企业的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这一调整自‌2021年的相关政策公告‌后逐步实施,并在后续年份中持续有效。自‌2023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不限于制造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2.‌特定企业优惠‌:对于2025年新增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管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但需注意,这类企业需要‌在2025年3月31日前提交申请‌。‌预缴申报享受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公告,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这意味着,企业在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三)其他相关时间点1.‌年度汇算期‌:2024年度汇算期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3月1日至20日需预约办理,3月21日后则无需预约。2.‌纳税申报期限‌:如2025年7月纳税申报期限截至‌7月15日‌,企业应合理安排申报时间,以便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2025-07-14 10:12 448人看过 税控不注销数电发票可以开么?数电发票的开具条件还有哪些 一、税控不注销也可以开具数电发票‌。数电发票是一种电子化的发票,可以通过电子签章实现发票签名,并通过网络、移动通信等方式传送给接收方,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不过,虽然税控不注销可以开具数电发票,但需要注意:1‌.具体操作和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建议在操作前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以确保合规性。2‌.税控盘的使用‌:虽然税控盘不注销可以开具数电发票,但如果已经领取了纸质发票和电票,并且想要将这些发票转化为数电发票,可能需要进行一些额外的操作。例如,可能需要将纸质发票作废,并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相关的申请和领取数电发票的操作。另外,关于税控注销流程,如果未来需要注销税控盘,企业需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流程办理注销手续,包括准备相关材料、前往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注销登记等。在注销前,企业应确保已完成所有涉税业务的处理,包括未开具的发票、未申报的税款等。二、数电发票的开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合法的纳税身份‌:开具单位应拥有合法的纳税身份,且已在税务部门完成注册登记。这是开具数电发票的基础前提。‌2.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电子发票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电子发票系统,并确保系统的安全及稳定性。这是保证发票信息准确、完整、可追溯的关键。3‌.销售信息输入‌:在开具电子发票前,单位应将销售相关信息输入发票系统,包括购买方资料、商品或服务详情、金额等内容。这些信息是发票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准确无误。‌4.遵循税务规则‌:电子发票的代码、号码、开具日期等资讯应遵循税务部门的规则,且不能与已开具的其它电子发票出现重复。这是确保发票合法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保障。此外,对于个体户或新成立的企业,在开具数电发票前还需完成一些额外的准备工作,如完成税务登记、申请开通电子发票服务、具备开票设备和软件等。同时,还需要注意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税种启用和票种核定等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开具数电发票。 2025-09-01 15:27 471人看过 存货减值准备怎么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是什么? 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会计实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当期利润的确认。以下将详细解释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并结合案例分析其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减值的计算方法主要是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单项比较法(个别计价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若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分类比较法‌:按存货类别(如产成品类、原材料类等)的总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总额进行比较,若可变现净值总额低于成本总额,则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总额比较法(综合比较法)‌:按全部存货的总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总额进行比较,若可变现净值总额低于总成本,则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表明存货可能发生损失,企业应在存货销售之前提前确认这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减少存货的账面价值。这一处理原则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案例分析:存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以某公司为例,该公司在年末进行存货盘点时发现,部分存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对这些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存货账面价值下降‌:计提减值准备后,存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金额减少,反映了存货的实际价值。‌负债与所有者权益调整‌:减值损失导致净利润下降,最终减少所有者权益中的留存收益。这一变化体现了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关系。‌对利润表的影响‌:‌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利润表的“资产减值损失”项目),直接减少企业当期利润。这一处理体现了会计的配比原则,即收入与费用应在同一期间内确认。‌其他影响‌:‌附注披露‌: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存货减值的计提方法、金额及依据。这一披露要求有助于增强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比性。综上所述,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不仅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还涉及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更直观地理解存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会计准则在这一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披露,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025-08-22 10:50 923人看过 压盘在会计或财务领域中是什么意思? 一、压盘的定义压盘(也称为“压账”或“账务压单”)是会计实务中的一种操作术语,通常指企业因资金周转、税务筹划或财务合规性需求,故意延迟确认收入、费用或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将相关交易暂时“压”在某一会计期间之外。其核心目的是调节财务报表的呈现效果,以满足短期管理目标(如平滑利润、延迟纳税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收入与费用的确认需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若企业无合理理由延迟确认交易,可能构成会计差错或舞弊行为。二、压盘的具体应用场景‌1.收入延迟确认‌‌案例‌:A公司在12月签订一笔100万元的销售合同,货物已发出且客户签收,但为降低当年利润(减少所得税),财务将发票开具和收入确认延迟至次年1月。‌会计处理‌:违反收入确认的“控制权转移”原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需调整更正。‌2.费用提前或延后确认‌‌案例‌:B公司为美化当期利润,将本应计入当年的年终奖费用(50万元)压至下年1月发放并记账。‌影响‌:虚增当期利润,可能误导投资者(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如实反映”要求)。3.‌资产处置压盘‌‌案例‌:C公司年底出售一台设备(净值80万元,售价100万元),为延迟缴纳资产处置所得税,将交易合同日期人为改为次年1月。‌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可能通过检查银行流水或物流记录发现异常,认定为偷税行为(《税收征管法》第63条)。三、压盘的合规性与风险‌1.合法情形‌若交易实质未完成(如客户未验收货物),延迟确认符合会计准则。季节性行业(如农业)因自然周期导致的收入延迟,属于合理压盘。2.‌违规风险‌‌财务造假‌:通过压盘操纵利润,可能触发证监会处罚(如《证券法》第85条)。‌税务稽查‌:人为调节纳税时点可能被认定为偷税,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可能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四、压盘与财务管理的平衡建议‌1.合规优先‌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避免主观调节。对重大交易需留存完整证据链(如合同、验收单、银行回单)。2.‌替代方案‌‌税务筹划‌:通过合法折旧方法(如加速折旧)或税收优惠政策调节税负。‌资金管理‌:利用短期融资工具(如商业票据)缓解现金流压力,而非依赖压盘。‌3.内控强化‌建立财务与业务部门的实时沟通机制,确保交易信息同步。定期开展会计准则培训,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违规压盘。压盘作为财务操作手段,需在合规框架内审慎使用。企业应通过优化内控和合法筹划替代高风险操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透明度。 2025-11-03 11:18 334人看过 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股息红利纳税地点有何规定 一、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会根据所得来源是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有所差异,其中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还实行差别化税率,具体如下:1.上市公司股票:实行与持股期限挂钩的差别化税率政策。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按20%税率计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获得1万元股息红利,持股20天需缴2000元,持股8个月需缴1000元,持股1年半则无需缴税。2.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税率规则与上市公司一致。持股超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个税;持股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全额按20%税率计税;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征,实际税率10%。3.非上市公司股权:无持股期限相关的税收优惠,统一适用20%的比例税率。比如从朋友合伙的非上市企业获得3万元股息红利,需缴纳30000×20%=6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款通常由发放红利的企业代扣代缴。二、股息红利纳税地点有何规定?股息红利的纳税地点,会根据纳税人类型(自然人、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以及投资方式的不同有明确区分,具体规定如下:(一)自然人1.直接投资情形:无论是从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直接获取股息红利,纳税地点均为支付方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比如个人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获得分红,由证券公司等托管机构扣收税款后划付上市公司,再由上市公司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非上市公司分红则由企业直接在自身所在地税务机关代扣代缴个税。若存在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特殊情况,需向所得项目纳税义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2.通过合伙企业投资情形:若合伙人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股息红利,纳税地点为合伙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不过部分地区有特殊规定,如浙江明确这类所得可由被投资企业向其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地方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地方规定执行。3.境外获取所得情形:中国籍公民从境外取得股息红利,需向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若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选择其中一地固定申报;无境内户籍的,则向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二)居民企业居民企业间直接投资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多为免税收入,无需缴税。若居民企业作为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通过合伙企业分回股息红利,需将所得并入自身应纳税所得额计税,纳税地点为该居民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三)非居民企业1.若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关联的,纳税地点为该机构、场所所在地;若境内设有多个机构、场所,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选择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2.若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取得的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由支付方代扣代缴税款,纳税地点为支付方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且扣缴义务人需在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解缴税款。 2025-11-14 11:16 795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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