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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营改增?举个例子 营改增,全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2016年5月1日全面推行的税制改革,也是初级会计核心基础考点。简单来说:取消原来的营业税,所有行业统一改征增值税。1. 改革核心区别:改革前(营业税):针对营业额全额征税,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企业层层交易、层层交税,税负较重。适用行业:服务业、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改革后(增值税):只针对增值的部分征税,层层抵扣、避免重复收税,大幅降低企业税负,覆盖全行业。2. 通俗实操举例以装修服务(原营业税行业,现增值税服务行业)为例,直观对比新旧税制差异:场景:装修公司承接一套房屋装修工程,收取客户总工程款10万元;其中采购水泥、板材、涂料等材料花费6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① 营改增前(交营业税)营业税税率5%,按全额营收计税,不扣除成本:应交营业税 = 10万 × 5% = 5000元弊端:公司采购的6万材料已经在上一环节交过税,本次全额计税,属于重复交税。② 营改增后(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代服务6%税率)只对增值部分(10万-6万=4万)征税,可抵扣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收款产生)=10万÷1.06×6%≈5660元进项税额(采购材料产生,可抵扣)=6万÷1.13×13%≈6903元本期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0元(进项大于销项,无需缴税,差额可留抵下期)3. 核心考点总结(初级会计必记)2016年5月1日全面完成营改增,自此我国无营业税税种,全行业缴纳增值税;营改增最大意义:消除重复征税、打通抵扣链条、降低企业税负;原营业税应税范围:建筑、金融、生活服务、不动产租赁/销售等,现已全部并入增值税征税范围。 2026-06-06 10:42 889人看过 关税是一种直接税吗?关税是价内税还是价外税?关税是出口商交还是进口商交 一、关税属于间接税,不是直接税直接税:税负由纳税人自己承担、无法转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间接税:税负可以转嫁给下游消费者承担。关税由进口环节纳税人缴纳,最终会包含在商品售价里由消费者承担,因此属于间接税。二、关税属于价内税价内税指税金包含在计税价格之内,税额构成后续流转税的计税基数;价外税的税金独立于计税价格,不并入计税基础,我国增值税是典型价外税。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 CIF 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关税计算出来后,关税税额要计入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进口消费税、进口增值税的计算基数。简单举例:完税价格 100 万,关税税率 10%,关税 10 万,计算消费税、增值税时计税基础为 110 万,关税被包含在计税价格里,充分体现价内税特征。简单判定:税额包含在计税基数中 = 价内税(关税、消费税);税额不包含在计税基数中 = 价外税(增值税)。三、关税由哪方缴纳?常规情形:进口关税由进口商(进口收货人)缴纳补充完整考试常用口径:进口关税:纳税人 =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 进口商(最常考)出口关税:纳税人 =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 出口商(我国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出口关税,仅少数资源类商品征收)特殊:个人携带入境物品,纳税人为物品所有人 / 收件人四、速记总结(考试直接背)税负类型:关税 = 间接税计税属性:关税 = 价内税纳税主体:进口关税进口商交,出口关税出口商交 2026-07-15 10:52 669人看过 如何增加一个账套?标准操作步骤与注意事项有哪些 增加账套是财务软件实操的基础环节,不同软件(如用友、金蝶)的具体界面不同,但底层逻辑和标准步骤是通用的。一、标准操作步骤(一)前期准备(关键)1.备份旧账:如果是重新建账,必须先对现有数据进行完整备份,防止数据丢失。2.确定会计政策:明确企业采用的会计准则(如《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及税务属性(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3.整理基础资料:收集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号、期初科目余额等信息。(二)新建账套(以用友U8/金蝶KIS为例)1.登录系统管理:以系统管理员(admin)身份登录财务软件的“系统管理”或“账套管理”模块。2.创建账套:点击【账套】-【建立】或【新建账套】。3.设置账套信息:账套号:输入3位数字编号(如001),不可重复。账套名称:填写公司全称或简称。启用会计期间:选择账套开始使用的年月(如2024年1月),一经确定通常不可修改。4.设置单位信息:输入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银行账号等(用于报表打印和税务申报)。5.设置核算类型:本位币:默认人民币。企业类型:工业或商业。行业性质:选择对应的会计准则(如“2007新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并勾选“按行业性质预置科目”。6.设置基础信息:根据业务需求勾选是否启用存货分类、客商分类、外币核算等。7.完成创建:点击“完成”,系统会自动建立数据库。(三)后续配置1.设置编码方案:定义科目编码级次(如4-2-2-2),以及部门、客户等档案的编码规则。2.设置数据精度:确定数量、单价的小数位数(有供应链模块时需设置)。3.启用模块:勾选需要使用的模块(如总账、报表、固定资产、工资等)及启用日期。4.设置操作员权限:新增会计、出纳等账号,并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分配权限(如出纳不能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二、核心注意事项1.启用期间不可逆:会计启用期间一旦确认,通常无法修改,它直接锁定了会计分期的起点,影响期初余额录入和税款所属期判定。2.行业性质决定科目体系:选择错误的行业性质(如选了工业却实际是商业,或选错会计准则)会导致预置科目不全或错误,后期修改极其麻烦,甚至需要重建账套。3.账套名称规范:建议与营业执照全称一致,避免后续税务申报或审计时出现主体不一致的问题。4.权限分配要严谨:严禁多人共用一个账号(如admin),每个操作员应独立建档,确保操作留痕可追溯,符合内控和审计要求。5.期初数据试算平衡:建账完成后录入期初余额时,必须执行“试算平衡”校验,确保“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平衡后方可启用账套。6.数据库路径选择:建议将账套数据保存在非系统盘(如D盘或E盘),并建立专门的文件夹,避免因重装系统导致数据丢失。三、不同软件的细微差异1.用友U8:侧重于“系统管理”中的集中管控,建账流程严谨,适合中大型企业。2.金蝶KIS/云星空:界面相对友好,支持通过Excel引入基础资料,适合小微企业快速建账。3.金蝶云星空:采用“数据中心”概念,创建后需同步用户、设置角色权限,流程更偏向云端管理。 2026-09-14 14:21 450人看过 企业汇算清缴结束后被稽查如何自查?自查步骤有哪些? 企业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收到税务稽查通知,不必慌乱,税务稽查前一般会预留自查整改窗口期,及时开展全面、规范的税务自查,梳理涉税风险、补正问题、完善资料,能够有效降低处罚风险、减少涉税损失。汇算清缴后的稽查多聚焦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扣除、税费申报、票据合规等核心环节,企业可按照先统筹规划、再分模块核查、最后整改归档的完整步骤开展自查,下文详细说明具体流程与核查重点。第一步,组建自查小组,梳理基础涉税资料,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首先由财务负责人牵头,联合会计、出纳、业务、行政等岗位人员成立专项自查团队,明确分工与核查时限。其次全面归集年度资料,包括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账簿、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发票台账、合同协议、银行流水、工资表、资产台账、出入库单据等,同时核对汇算清缴填报数据与账面数据是否一致,标记申报表中纳税调整、税收优惠、减免税额等特殊栏次,作为本次自查的核心切入点,避免资料缺失导致核查中断。第二步,分模块逐项核查涉税项目,这是自查的核心环节。首先核查收入类项目,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隐匿收入、延迟确认收入的问题。核对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结合银行对公流水、销售合同、出库单,检查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科目,判断是否有货款长期挂账未结转收入;同时核查视同销售行为,比如自产产品赠送、对外投资、职工福利领用货物等,是否按规定申报计税,有无未做纳税调整的情况。其次核查成本费用扣除项目,这是汇算清缴稽查的高频风险点。第一核查发票合规性,逐一查验成本、费用发票,确认发票品名、金额、开票方与实际业务匹配,排查虚开发票、白条入账、作废发票重复使用、税前扣除无合法票据等问题。第二核查扣除标准,重点核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测算,查看是否存在超限额扣除且未做纳税调增的情形。第三核查人工成本,对照工资表、考勤记录、社保缴纳凭证,检查人员名单、工资金额是否真实,有无虚列人员、虚报工资套取资金的行为。再次核查税收优惠与纳税调整事项。梳理企业当年享受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各类减免税政策,核对享受优惠的资质、留存备查资料是否完整,判断是否存在不符合优惠条件却违规享受政策的情况。同时复核汇算清缴申报表中的纳税调整项目,包括折旧摊销、资产减值损失、违约金、罚款支出等,区分行政罚款与经营性罚款,确认调整金额、调整方向准确无误。第三步,排查资产与往来科目涉税风险。针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核查折旧、摊销年限、方法是否符合税法要求,有无加速折旧未备案、多提折旧摊销的问题;盘点存货,核对账实是否相符,存货盘盈、盘亏是否按规定做涉税处理。对于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款项,清理长期挂账款项,确认无法收回的坏账、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是否依规申报纳税,排查关联企业资金往来、无偿拆借资金是否存在涉税漏洞。第四步,汇总问题、完成整改并整理留存资料。将自查发现的漏报收入、多列成本、票据不合规、纳税调整错误等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区分轻微差错与重大涉税风险。在税务规定期限内,主动更正对应所属期申报表,补缴税款及相应滞纳金,主动纠错可大幅减轻税务处罚。整改完成后,将自查报告、整改说明、补充凭证、更正后的申报表、银行缴税凭证等全部资料分类装订归档,以备税务机关复核。最后总结复盘,建立长效风控机制。本次自查结束后,梳理企业日常财税管理中的漏洞,规范发票管理、凭证审核、账务处理流程,定期开展月度、季度涉税自检,从源头降低后续被税务稽查的概率。整套自查流程环环相扣,做到全面细致、有据可依,才能从容应对汇算清缴后的税务稽查。 2026-05-26 14:21 1027人看过 行使异议回购请求权超90日起诉期限,股东还能拿回股权回购款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异议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的90日起诉期限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这意味着该期限是固定不变的,不适用诉讼时效关于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一旦超过90日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将不可恢复地丧失该项回购请求权,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股东确实有正当且充分的理由,仍存在拿回股权回购款的例外可能:1.公司存在欺瞒或恶意诱导行为如果在90日的期限内,公司曾明确告知股东同意回购,导致股东产生合理信赖而未及时起诉;但在90日之后,公司又翻脸拒绝回购。在这种因公司过错(如假意同意诱导拖延)导致股东逾期的情况下,部分法院出于实质正义的考量,可能会突破除斥期间的刚性限制,依法受理股东的起诉。2.股东对逾期无过错且有正当理由尽管90日除斥期间极其严格,但在个别案件中,若原告股东对超过法定期限完全没有过错,且能提供正当且充分的理由,法院为了追求实质正义,也可能会作为例外情形予以受理并保护股东权益。后续维权建议:如果因超期导致无法通过“异议回购请求权”拿回款项,股东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实现退出或维权:1.股权转让:寻求其他投资者或现有股东接手,通过转让股份的方式实现权益。2.追究控股股东责任:如果公司不分红或拒绝回购是由于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如利用关联交易掏空公司、违规占用资金等),受损股东可以依据新《公司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直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这为中小股东提供了新的救济路径。 2026-06-23 11:50 28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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