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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益包括哪些?其他权益工具是什么科目 一、“其他收益”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不在营业收入范围内的政府补助、税收返还等收益。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政府补助‌: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如研发补贴、稳岗补贴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此类补助通常采用“净额法”计入“其他收益”。2‌、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即征即退、出口退税(部分情况)、其他税收优惠返还等。‌3、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收益‌:例如,企业因履行社会责任获得的奖励、因环保达标获得的补贴等。4、会计处理示例:‌政府补助‌:企业收到研发补贴10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贷:其他收益 100万元‌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收到增值税退税50万元:借:银行存款 50万元贷:其他收益 50万元5、‌与“营业外收入”的区别‌:“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相关,而“营业外收入”与非日常活动相关(如捐赠收入、罚款收入等)。二、“其他权益工具”是《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一个会计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这些工具通常具有权益性质,但不符合普通股的定义。以下是该科目的详细内容:1. ‌定义与范围‌‌其他权益工具‌:指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例如优先股、永续债、可转换债券(权益部分)等。‌权益工具与金融负债的区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如果金融工具满足“无固定到期日”且“无强制支付义务”等条件,则分类为权益工具。2. ‌核算内容‌‌优先股‌:无固定到期日且无强制赎回条款的优先股。‌永续债‌:无到期日且利息支付可自主决定的永续债券。‌可转换债券的权益部分‌:可转换债券中嵌入的权益成分(如转换权)。3. ‌会计处理‌‌初始确认‌:发行时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科目,发行费用冲减权益。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如有)‌后续计量‌:通常无需重新计量,除非发生回购或重新分类。4. ‌报表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部分单独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 2025-12-16 14:26 392人看过 程租、期租、湿租是什么意思?计费方式有什么不同 ​一、程租、期租、湿租是什么意思?1.程租(也叫航次租船/航班租赁)按“具体航程”收费,比如从A港到B港、从甲城到乙城的单次运输。出租人负责船舶/飞机运营、燃油、船员/机组,承租人只关心货物/乘客送达。常见于货运船、临时包机(如旅游包机)。2.期租(也叫定期租船/飞机租赁)按“租赁期限”收费,比如租1年、3个月。出租人只提供船舶/飞机本身,承租人负责运营、燃油、船员/机组及运维。适合长期稳定使用需求,承租人可自主安排航线和运力。3.湿租(也叫湿租赁/带勤租赁)按“期限或航程”收费,核心是“带资源租赁”。出租人提供船舶/飞机+船员/机组+维修+燃油等全套服务,承租人仅需提出使用需求。常见于航空公司临时补充运力(如旺季增开航线)、航运公司短期运力缺口。二、程租、期租、湿租计费方式有什么不同?湿租多用于航空领域,程租和期租多用于航运领域,三者计费核心依据、标准及相关规则差异明显,具体区别如下:1.程租计费核心是特定航次,费用和完成的单次运输任务强绑定。计费方式有两种常见类型,一是按货物的单位重量或体积算,合同中约定好对应费率,比如每吨货物多少元;二是整船包价,双方直接约定完成该航次运输的总费用。且运费大多在目的港支付,按卸货吨位数结算,只有货物送达目的地,船东才有运费请求权。另外合同中还会约定装卸率,以此计算滞期费或速遣费,若承租人延误装卸会额外付费,提前完成则可能获得奖励。2.期租计费核心是租赁期限,和租期内船舶是否满负荷运营无关。通常按船舶载重吨位,以每月为单位计算租金,比如船舶每载重吨每月多少金额。租期可长可短,短则数月,长可达数年。费用结算多为按月结算,承租人不管当月船舶航行次数多少,都要按约定支付租金。同时,租金里仅涵盖船舶本身及船东承担的固定费用(如船员工资、船舶基础维修),航行中的燃油费、港口费等额外开支需承租人另行承担。3.湿租计费可按期限也可结合使用时长,核心是包含设备和配套服务的整体费用。在航空领域,常见按飞机运营小时收费,承租人只需支付这一租赁费,不过部分情况下也会约定固定的租赁期限来计费。该费用包含了飞机使用费、机组人员薪酬、飞机维修保养费等多项费用,整体租赁费较高。并且不管租赁期间飞机是否执行飞行任务,承租人都要按约定标准支付费用,而燃油费、机场建设费等开支一般需承租人额外承担。 2025-12-03 11:04 342人看过 商品销售交易中,未开票未收款的情况下是否需要确认收入 ​一、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需满足“五步法”模型,核心在于判断商品控制权是否转移,而非是否开具发票或收到货款。具体来说,收入确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风险报酬转移‌: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例如商品已签收或验收完成。2.‌无继续管理权‌:卖方未保留与商品相关的继续管理权或实际控制权。3.‌收入可计量‌:交易价格能够可靠确定。4.‌成本可核算‌:相关成本可准确归集。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即使未开具发票或未收到货款,企业也应确认收入。二、税法规定税法对收入确认的规定与会计准则趋同,但部分情形存在特殊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此外,税法还规定了特定销售方式下的收入确认时点,如预收款销售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托收承付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等。三、实务操作在实务操作中,企业应注意以下要点:1.‌增值税申报‌:未开票收入需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后续补开发票时,需同步冲减“未开票收入”栏,避免重复计税。2.‌企业所得税申报‌:按国税函〔2008〕875号确认收入时点进行申报,与会计处理保持一致。3.‌发票管理‌:建立未开票收入台账,记录客户名称、金额、确认依据等关键信息。商品发出未开票时,企业需依据会计准则和税法判断收入确认条件,而非以发票开具为前置要求。综上所述,未开票未收款的情况下是否需要确认收入,应依据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判断。核心在于商品控制权是否转移,而非是否开具发票或收到货款。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以降低税务风险。 2025-09-08 10:56 737人看过 作业成本法下需要区分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吗? 作业成本法的核心是按 “作业” 分配成本,通常不主动区分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但两种成本的特性仍会影响其最终的分配过程。作业成本法的逻辑起点是 “作业消耗资源,产品消耗作业”,而非成本与产量的联动关系。1. 作业成本法不主动区分的核心原因分类逻辑不同:传统成本法区分固定与变动成本,是为了分析成本与产量的线性关系。作业成本法则聚焦 “作业” 这一中间载体,关注成本与作业量(如生产批次、设备调试次数)的关联,而非直接与产量挂钩。成本分配对象不同:固定成本(如设备折旧)和变动成本(如直接材料)在作业成本法下,会先统一归集到不同的作业中心(如机器加工中心、材料采购中心),再通过作业动因分配到产品,无需在分配前先行拆分。2. 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的特性仍会产生影响虽然不主动区分,但两种成本的特性会体现在作业成本的分配细节中:变动成本的分配:与产量相关的变动成本(如直接人工),通常会对应 “单位级作业”(如每件产品的加工),作业动因直接与产量挂钩,分配逻辑与传统成本法类似。固定成本的分配:与产量无关的固定成本(如设备维护费),通常会对应 “批次级作业”(如每批产品的设备调试)或 “产品级作业”(如某类产品的研发),作业动因与产量脱钩,分配结果更精准。作业成本法(ABC)与传统成本法对比表对比维度传统成本法​作业成本法(ABC)成本分类逻辑以 “成本与产量的关系” 为核心,分为固定成本、变动成本、混合成本。以 “成本与作业的关系” 为核心,分为作业成本库(如设备调试成本库、材料搬运成本库)。成本分配核心以 “产量” 为核心分配基础,常用直接人工工时、机器工时等单一分配标准。以 “作业” 为核心分配基础,按不同作业的作业动因(如调试次数、搬运次数)分配。分配步骤1. 归集全部间接成本至 “制造费用” 等总账科目;2. 选择单一分配标准(如总人工工时)计算分配率;3. 将间接成本按分配率一次性分配到各产品。1. 识别企业主要作业(如采购、调试、加工);2. 按作业归集资源成本,形成多个 “作业成本库”;3. 为每个成本库确定专属作业动因(如采购次数、调试次数);4. 计算各成本库分配率,将成本分别分配到各产品。适用场景生产流程简单、产品种类少、间接成本占比低的企业(如传统大批量制造)。生产流程复杂、产品种类多、间接成本占比高的企业(如多品种小批量制造、服务业)。分配结果精准度精准度低,易导致 “产量高、工艺简单产品” 多承担间接成本,“产量低、工艺复杂产品” 少承担成本。精准度高,能将间接成本精准分配到消耗对应作业的产品,更符合实际成本消耗情况。 2025-10-22 10:20 517人看过 国有士地转让税费多少?转让不同时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有何不同 一、国有土地转让过程中会涉及多种税费,包括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及附加等,具体税费种类和计算方式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交易情况确定。以下是常见的税费种类及计算方式:‌1、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额计算缴纳。增值额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税率采用累进税率,具体为: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至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至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2、契税‌一般按照转让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税率通常为3%至5%,具体税率根据地区政策而定。3‌、印花税‌按照转让合同金额的0.05%缴纳。4‌、营业税及附加‌(如适用)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注:根据最新政策,营业税已改为增值税,但此处仍按原文表述,实际应关注最新税收政策)。还需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根据地区不同,一般为7%、5%或1%)和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5‌、其他费用‌可能包括登记费、交易服务费等,具体费用标准和缴纳情况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交易情况确定。6、注意事项国有土地转让税费的具体计算方式和税率可能因地区政策和实际交易情况而有所不同。二、转让不同时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增值税计税方法、相关政策适用以及税务处理细节上存在明显差异:1、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政策,纳税人转让此时间段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下,一般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例如,某企业2015年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为1000万元,2024年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取得转让收入5000万元。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 =(5000 - 1000)÷(1 + 5%)×5% ≈ 190.48万元 。这种计税方式相对简单,税率固定,对于一些难以取得完整进项抵扣凭证的企业来说,能减轻一定的税收负担。资料引用来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销项税额按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一般为9%,具体根据最新政策)计算,进项税额则是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以及后续相关业务中取得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比如,某企业2017年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200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80万元(假设税率为9%)。2025年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8000万元,则销项税额 = 8000÷(1 + 9%)×9% ≈ 660.55万元,应纳税额 = 660.55 - 180 = 480.55万元。一般计税方法虽然计算相对复杂,但如果企业有足够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能有效降低税负。资料引用来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差异‌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对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如果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可以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进行扣除。同时,在计算增值额时,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及附加等也可以按规定扣除。例如,某企业转让2014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60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成本为1200万元,转让过程中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及附加共计30万元。则增值额 = 6000 - 1200 - 30 = 4770万元,后续根据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土地增值税。资料引用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同样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可按规定扣除。不过,由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在计算收入时,需要将含税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比如,某企业转让2018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含税收入7000万元,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不含税收入 = 7000÷(1 + 9%)≈ 6422.02万元。在计算增值额时,以不含税收入为基础进行各项扣除后确定。资料引用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3、税务处理细节差异‌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税务处理上,由于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企业在申报纳税时,流程相对简单。只需按照规定的征收率和计算方法,计算出应纳税额并申报缴纳即可。同时,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土地取得时间较早,相关凭证可能存在不完整等情况,税务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认定和处理。例如,某企业转让早期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部分取得土地的票据遗失,税务机关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参考同时期、同地段土地取得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了扣除项目金额。资料引用来源:各地税务机关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的相关规定。‌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时,企业需要更加注重进项税额的管理和核算。要确保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并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认证和抵扣。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方面,由于收入为不含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也需要更加精确,与增值税的计算相互关联。例如,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的开发成本时,对于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部分,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准确分摊和扣除。资料引用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各地税务机关关于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管理的具体规定。 2025-08-29 11:22 66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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