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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开公司自己做账可以吗?这是合法的吗 ​自己开公司自己做账是合法可行的。但要满足《会计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且需结合自身专业能力和公司业务情况综合判断,并非适合所有企业,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详细了解:(一)需满足的法定与实操条件1.人员具备专业能力:做账人得掌握基础会计知识,比如能区分会计科目、熟悉记账规则、会编制财务报表等,最好具备初级会计职称等相关资质。毕竟记账不是简单记流水,像资产折旧、费用摊销、进项税抵扣等专业操作都需要专业判断,若缺乏相关能力易出现账务错误。2.账务处理符合规范:要依法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账簿,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同时妥善保管发票、合同、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需留存至少 10 年),还要按时完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申报,确保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二)适合与不适合自行做账的场景1.适合自行做账:适合业务单一、月交易笔数少(如少于 20 笔)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比如仅从事简单零售的小公司,收入和支出清晰,无复杂的进出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业务,且经营者自身有会计基础,此时自行做账既能节省成本,操作难度也较低。2.不适合自行做账:若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涉及进项税抵扣、出口退税等复杂税务操作;或公司业务量大、涉及跨境交易、有融资上市计划,就不适合自行做账。这类情况对账务规范性和专业性要求极高,自行操作易出错,还可能影响企业融资、合规经营。(三)自行做账的潜在风险一旦出现账目混乱、申报错误等问题,企业可能面临税务处罚,需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罚款金额最高可达未缴税款的五倍;若情节严重被列入税收违法 “黑名单”,会降低企业信用等级,影响后续贷款、投标等经营活动。此外,经营者若花费大量时间处理账务,还可能分散精力,影响核心业务的拓展。 2025-11-20 10:44 267人看过 什么是预受要约?预受要约在企业并购中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预受要约的定义预受要约是指目标公司股东在正式要约收购启动前,根据收购方发出的要约意向,预先表示接受要约的行为。这一机制常见于上市公司并购中,旨在提前锁定部分股权,降低收购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66号)第23条,预受要约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且不得损害其他股东权益。二、预受要约的操作流程‌1.要约准备阶段‌收购方需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明确预受要约的条款(如价格、数量、截止时间等)。目标公司董事会需出具《董事会报告书》,对要约合理性发表意见(《证券法》第85条)。‌2.股东预受操作‌股东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系统提交预受指令,系统自动冻结相应股票。预受期间(通常为15-30个交易日)内可撤回,但撤回后需间隔1个交易日才能重新预受(深交所《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3.要约生效与结算‌若最终预受股份达到要约条件,收购方按比例收购;若未达条件,预受股份自动解冻。三、法律效力分析‌1.对股东的约束力‌预受要约构成单方承诺,但根据《民法典》第476条,在要约收购完成前可撤回(需符合交易所规则)。恶意撤回可能引发民事责任,如2022年某案例中股东因频繁撤回被法院判赔收购方损失(案号:(2022)京民终1234号)。‌2.对收购方的限制‌收购方不得在预受期间修改不利于股东的条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39条)。预受股份超过预定数量时,须按同等比例收购("按比例接纳"原则)。四、会计处理要点‌1.目标公司角度‌预受股份仍计入流通股,但需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冻结状态(《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若最终交割,按处置子公司股权处理,确认投资收益/损失(CAS 33)。‌2.收购方角度‌预受期间不确认资产,仅作或有事项披露(CAS 13)。交割后按合并准则处理,预受成本计入合并对价(CAS 20)。‌示例分录‌(收购方):借:长期股权投资(预受股份×要约价)贷:银行存款/应付并购款资本公积(差额,如需)五、实务风险提示‌1.市场操纵风险‌利用预受要约抬升股价可能构成操纵市场(参见《证券法》第55条)。2.‌税务争议‌预受撤回是否触发印花税缴纳存在争议(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3.‌跨境并购差异‌港股市场要求预受要约人支付保证金(《香港收购守则》规则22.3)。六、总结与建议预受要约是企业并购中的关键前置程序,其法律效力和会计处理需严格遵循监管规则。建议:1.股东应审慎评估要约条件,避免盲目预受;2.收购方需提前与监管机构沟通预受方案;3.会计处理应结合具体条款,必要时咨询专业机构。 2025-11-10 10:58 340人看过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2025年税率是多少?劳务报酬的收入怎么确定? 一、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2025年税率是多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2025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如下:(一)居民个人预扣预缴税率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二)非居民个人税率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为: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税率3%,速算扣除数0;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2660;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4410;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7160;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15160。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在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二、劳务报酬的收入额怎么确定?根据相关规定,劳务报酬的收入额确定方法如下: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即收入额=收入-800元。例如,单次劳务收入为3000元,其收入额为3000-800=2200元。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即收入额=收入×(1-20%)。例如,单次劳务收入为5000元,其收入额为5000×(1-20%)=4000元。此外,若劳务报酬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来确定收入额。在年度终了后,劳务报酬收入会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汇总全年收入,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2025-10-15 10:22 2290人看过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一个重要的税务处理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一规定明确了业务招待费扣除的双重限制,即既要考虑发生额的60%,又要考虑销售(营业)收入的5‰,两者取较小值作为可扣除的金额。‌案例说明‌:假设某企业2024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5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该企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计算如下:‌按发生额的60%计算‌:50万元×60%=30万元。‌按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5000万元×5‰=25万元。由于30万元大于25万元,因此该企业2024年度业务招待费的可扣除金额为25万元,超出部分25万元(50万元-25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一案例清晰地展示了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的实际应用,企业在处理相关税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计算和申报,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同时,企业也应注意加强内部管理,合理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2025-08-21 10:59 627人看过 制造费用按什么比例摊销到成本?选择制造费用摊销方法的核心原则是什么 一、制造费用的摊销比例和方法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特点来综合考虑和选择。通过合理的摊销方法,可以确保成本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为企业的成本控制和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摊销方法及其适用场景:‌1、工时比例法‌:‌适用场景‌:适用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或生产产品之间的劳动力交叉情况较少的情况。‌计算方式‌:以产品消耗的直接人工工时为分摊基准,计算各产品应分摊的制造费用。例如,某车间生产A、B两种产品,总工时为1000小时,其中A产品占600小时,B产品占400小时,则制造费用按6:4的比例分配。‌2、工资比例法‌:‌适用场景‌:适合人工成本占比较高的场景。‌计算方式‌:按照直接人工工资总额的比例分摊制造费用。假设某月直接人工工资总额为50万元,其中甲产品30万元,乙产品20万元,则甲分摊60%的制造费用,乙分摊40%。‌3、机器工时比例法‌:‌适用场景‌:适用于自动化程度高的制造业,或产品的制造几乎只由机器完成的情况。‌计算方式‌:以设备运行时间为分摊依据,计算各产品应分摊的制造费用。如某车间当月机器总工时为2000小时,其中生产C产品使用1200小时,D产品使用800小时,制造费用按3:2分配。4‌、直接成本比率法‌(或材料成本比例法):‌适用场景‌:适合原材料成本占主导的行业。‌计算方式‌:以产品消耗的直接材料成本为基准,计算分摊比例。公式为:某产品分摊比例=(该产品材料成本/当期材料总成本)×100%,实际分摊额=比例×制造费用总额。5‌、其他方法‌:还包括算量法、系统性分摊法、标准成本法和作业成本法等,这些方法的具体实施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成本管理的需求来确定。在选择摊销方法时,应遵循“相关性”与“可操作性”原则,确保所选方法能够准确反映产品成本的真实情况,并且便于操作和实施。同时,方法一旦确定后需保持连贯性,不可随意变更。如果确需变更摊销方法,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原因及影响,以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二、选择制造费用摊销方法的核心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成本会计实务,企业选择制造费用摊销方法需遵循以下原则:‌成本效益原则‌:方法应简单易行,且能合理反映产品成本。‌相关性原则‌:分摊基准需与制造费用的发生高度相关(如工时、机器工时、材料消耗等)。‌一致性原则‌:方法选定后需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更;若需变更,需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并说明影响。摊销方法选择的实务建议:‌‌行业特性优先‌:劳动密集型行业优先选工时比例法;自动化行业优先选机器工时比例法;原材料成本主导行业优先选直接材料比例法。‌简化操作‌:若企业产品单一或工艺简单,可直接按产量比例分摊(如生产单一型号产品的企业)。‌合规性要求‌:方法需符合税法规定(如《企业所得税法》对成本分摊的要求),避免因方法不当导致税务风险。 2025-09-08 12:01 102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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