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税点13个点是什么类型的发票
2025-05-08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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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税点13个点指的是增值税发票,且此类发票只限于一般纳税人购货使用。它通常适用于特定商品或服务的销售交易中,包括但不限于:
1、农业生产加工企业:使用13%税率开具完税发票后,农场生产销售的农产品不再享受免税政策。
2、其他特定货物:如自来水、采暖、制冷、热水、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沼气、住宅用煤炭产品、书籍、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提供劳务:这包括提供加工或修理修配等服务,这类劳务可以按13%的税率来开票。
4、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租赁有形动产(如设备、机械等)所提供的服务也适用13%的税率。
具体地说,如果一家公司销售了1000元(不含税)的商品,按照13%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这张发票上就会显示销售额1000元、税额130元、价税合计1130元。
免责声明:本文为会计政策解读、考试指南及实务案例分享,不替代官方文件或执业建议。因政策时效性及实务差异,请以财政部最新文件及专业判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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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交易中,未开票未收款的情况下是否需要确认收入
一、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需满足“五步法”模型,核心在于判断商品控制权是否转移,而非是否开具发票或收到货款。具体来说,收入确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风险报酬转移: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例如商品已签收或验收完成。2.无继续管理权:卖方未保留与商品相关的继续管理权或实际控制权。3.收入可计量:交易价格能够可靠确定。4.成本可核算:相关成本可准确归集。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即使未开具发票或未收到货款,企业也应确认收入。二、税法规定税法对收入确认的规定与会计准则趋同,但部分情形存在特殊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此外,税法还规定了特定销售方式下的收入确认时点,如预收款销售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托收承付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等。三、实务操作在实务操作中,企业应注意以下要点:1.增值税申报:未开票收入需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后续补开发票时,需同步冲减“未开票收入”栏,避免重复计税。2.企业所得税申报:按国税函〔2008〕875号确认收入时点进行申报,与会计处理保持一致。3.发票管理:建立未开票收入台账,记录客户名称、金额、确认依据等关键信息。商品发出未开票时,企业需依据会计准则和税法判断收入确认条件,而非以发票开具为前置要求。综上所述,未开票未收款的情况下是否需要确认收入,应依据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判断。核心在于商品控制权是否转移,而非是否开具发票或收到货款。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以降低税务风险。
2025-09-08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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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和所得税区别是什么?两者在账务处理上具体有何差异
一、增值税和所得税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税种,主要区别体现在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结构、征收环节、税收归属及功能定位等方面。增值税关注“流转增值”,所得税关注“最终利润”。两者在税制设计、征管方式和社会经济功能上均有显著差异,企业需分别进行合规处理。以下是具体分析:1. 征税对象不同增值税:以商品或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属于流转税。例如:生产企业销售产品时,对销售价格减去原材料成本后的增值部分征税。所得税:以纳税人取得的所得额(利润或收入)为征税对象,属于直接税。例如: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2. 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采用价外税模式,计税依据为不含税的销售额或服务收入,税款由最终消费者承担。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需扣除成本、费用、损失等支出后计算。例如: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纳税调整×税率。3. 税率结构不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多档税率(如13%、9%、6%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率(如3%、5%)。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统一比例税率25%(高新技术企业等有优惠)。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3%-45%)或比例税率(如股息红利20%)。4. 征收环节不同增值税:在商品或劳务的每个流转环节征收,通过抵扣机制避免重复征税。例如: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均需缴纳增值税。所得税:仅在利润分配或收入实现时征收,通常为单一环节。例如:企业年度汇算清缴、个人取得工资时扣缴。5. 税收归属与功能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50%,地方50%)。主要功能是调节经济流转,中性税负。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共享(中央60%,地方40%);个人所得税:地方税(综合所得由中央与地方共享);功能是调节收入分配,体现量能课税原则。6. 特殊情形对比增值税:存在免税、零税率、即征即退等政策(如出口退税)。所得税:有税收优惠(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减免)。案例说明增值税案例:某企业销售产品收入100万元(税率13%),购进原材料成本60万元(进项税额7.8万元)。应纳增值税=100×13%-7.8=5.2万元。所得税案例:该企业年度利润总额30万元,无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30×25%=7.5万元。二、增值税和所得税在账务处理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科目设置、确认时点、核算流程及报表披露等方面。增值税侧重“流转环节的实时性”,所得税侧重“利润分配的周期性”。两者账务处理的核心差异源于税种性质及征管要求,企业需分别建立清晰的核算体系。以下是具体对比分析:1. 科目设置差异增值税:需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已交税金”等专栏)及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简化核算,仅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所得税:设置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需同步使用所得税费用科目(损益类),并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权责发生制下)。案例: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时:增值税:贷方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所得税:不直接记账,期末根据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费用”。2. 确认时点差异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确认(如开具发票、收款或发货时,以孰早为准)。例如:预收账款若开具发票,需立即确认销项税额。所得税:按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期末(如月度或年度)计提,与实际缴纳时间可能不同。例如: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时调整。3. 核算流程差异增值税:抵扣机制,通过“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差额为应纳税额。转出处理,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时(如用于免税项目),需做“进项税额转出”。所得税:纳税调整,需对会计利润进行税会差异调整(如业务招待费限额扣除)。递延所得税,暂时性差异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如固定资产折旧差异)。案例对比:增值税:购进原材料100万元(进项税额13万元),生产后销售150万元(销项税额19.5万元)。应纳税额=19.5-13=6.5万元。所得税:若该企业利润总额50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支10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50+10=60万元,应交所得税=60×25%=15万元。4. 报表披露差异增值税: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费”项目反映未缴税款。现金流量表中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单独列示。所得税: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直接影响净利润。资产负债表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5. 特殊处理差异增值税:免税、零税率需单独核算,出口退税通过“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处理。所得税:税收优惠(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直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无需单独记账。
2025-11-19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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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事项已报验未反馈是什么意思?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流程是怎样的
一、“跨区域涉税事项已报验未反馈”的意思是,纳税人已经在经营地完成了报验登记,但还没有向税务机关反馈跨区域经营活动的具体情况。在这种状态下,纳税人可以继续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并按照规定进行预缴税款等操作。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长时间处于“已报验未反馈”状态且未按规定进行反馈,可能会影响纳税人的信用评价。具体来说,跨区域涉税事项的报验流程大致如下:纳税人在签订跨区域经营合同后,需要向登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然后,在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需要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完成报验登记后,纳税人就可以在经营地进行预缴申报等涉税业务了。而跨区域涉税事项的反馈流程则是在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进行的。纳税人需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完成反馈后,系统将自动同步反馈信息至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缴销。因此,对于“跨区域涉税事项已报验未反馈”的情况,纳税人应及时向税务机关反馈跨区域经营活动的具体情况,以避免可能影响信用评价的风险。二、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流程是纳税人在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告并结清相关税费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具体的反馈流程:1.登录电子税务局首先,纳税人需要以跨区域报验户的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登录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选择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并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用户名以及个人用户密码等信息。2.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信息登录后,纳税人应找到并选择相应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信息。这通常涉及选择之前已经报验的跨区域涉税事项,以便进行后续的反馈操作。3.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接下来,纳税人需要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该表通常包括经营基本信息、预缴税款信息以及跨区域经营活动情况等内容。纳税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①经营基本信息:包括实际经营期起、实际经营期止、合同包含的项目名称等。②预缴税款信息:纳税人需要查询并填写已预缴的税款信息,包括征收项目、已预缴税款金额等。这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的查询预缴税款信息功能实现。③跨区域经营活动情况:纳税人应描述跨区域经营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实际合同金额、开具发票金额等。4.查询预缴税款信息在填写反馈表时,纳税人可能需要查询预缴税款信息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这通常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的查询功能实现,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即可获取预缴税款信息。5.提交反馈填写完反馈表并确认无误后,纳税人应提交反馈。提交后,系统将自动审核反馈信息,并给出提交成功的提示。此时,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下载申请表或文书。6.注意事项真实性与合法性: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因此,在填写反馈表时,应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最多跑一次: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纳税人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即可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及时申报缴纳税费:纳税人在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后,应及时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相应的税费。无需另行反馈: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经营地税务机关在核对资料后,会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
2025-08-27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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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支出属于当期损益吗?其对利润表的具体影响是什么?
营业外支出确实属于当期损益。为了深入理解这一概念,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营业外支出和当期损益的定义。营业外支出,根据《初级会计实务》的相关内容,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与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费用或损失。这些支出通常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及罚款支出等。它们的特点是非经营性和不可预见性,即这些支出与企业主营业务无直接关联,且通常由偶发事件或外部因素导致。当期损益,则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财务成果,表现为利润或亏损。它是损益类科目当期的发生额,包括收入和费用类科目。当期损益不仅反映了企业当期的运营效果,还是制定未来宏观调整策略的重要依据。那么,营业外支出为何属于当期损益呢?原因在于,营业外支出虽然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但它们确实发生了经济资源的净流出,且这种流出会影响企业当期的财务成果。根据会计准则,营业外支出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不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期间费用,而是直接减少企业的净利润。具体来说,营业外支出对利润表的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减少净利润:营业外支出会直接从当期利润中扣除,从而降低该期间的净利润。影响所有者权益:由于净利润的减少,所有者权益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也会相应减少。反映企业管理水平:虽然营业外支出并非日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但它们仍然反映了企业在合规、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合理规划和管理营业外支出,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力。例如,某企业因环保违规被罚款10万元,这笔罚款支出就属于营业外支出。它会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并直接从当期利润中扣除,从而减少该企业的净利润。综上所述,营业外支出确实属于当期损益,且对利润表具有直接且显著的影响。因此,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时,应充分考虑营业外支出的影响,合理规划和管理这些支出,以优化企业的财务成果和市场竞争力。
2025-09-09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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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准备金制度是什么?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利弊有哪些?
一、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定义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中央银行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将其吸收的存款按一定比例(即存款准备金率)存入中央银行的一种金融管理制度。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防范金融风险,并通过调整准备金率来调控货币供应量,进而影响宏观经济。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制定和实施存款准备金政策,以维护金融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二、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作用机制流动性管理:商业银行需将一定比例的存款存入央行,这部分资金不能用于放贷或投资,从而限制了银行的信贷扩张能力。通过调整准备金率,央行可以间接控制市场上的货币供应量。例如,提高准备金率会减少银行可贷资金,抑制经济过热;降低准备金率则会增加流动性,刺激经济增长。金融稳定:存款准备金作为“安全垫”,能够防止银行因挤兑或其他流动性危机而破产。在金融危机期间,央行可以通过临时调整准备金率来缓解市场紧张情绪。货币政策工具: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央行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之一,与公开市场操作、再贴现政策等配合使用。三、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利弊分析(一)优点稳定金融体系:通过强制银行留存部分资金,降低了银行因流动性不足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案例: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中国央行通过多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向市场注入流动性,避免了银行体系的崩溃。调控经济:准备金率的调整可以快速传导至信贷市场,影响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成本。案例: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后,中国央行下调准备金率,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抑制通货膨胀:在经济过热时,提高准备金率可以减少货币供应,抑制通胀压力。(二)缺点效率损失:银行的部分资金被锁定在央行,无法用于放贷或投资,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案例:高准备金率可能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尤其是在经济下行期。政策时滞:准备金率的调整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传导至实体经济,可能无法及时应对突发经济问题。对中小银行压力大:中小银行资金规模有限,高准备金率可能对其经营造成较大压力。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央行调控经济的重要工具,具有稳定金融、调控货币供应的作用,但也存在效率损失和政策时滞等问题。在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灵活应对经济变化。
2025-12-31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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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处理挂在国网成都的往来不是少了进项税部分了吗?实际付款是12600元,往来只挂了11150.44元。而且上月计提的时候没有收到发票,根本就不能挂应付账款,要做也只能挂暂估吧?
(1)关于北京地区的社保增减员问题,目前是不是北京每月1日-最后一日都可以进行增减员,但最好在1月到25日之间完成增减员。然后社保的扣款时间是在每月10日-25日。也就是10月申报9月的,扣款在10月。
(2)关于社保重复缴纳问题。比如某员工当月10日离开上家公司,当月16日入职本公司,按照法规,上家公司应该给员工缴纳社保,本公司也应该给员工缴纳社保,实操中如何解决这种重复缴纳问题。以及如果本公司为了防止重复缴纳跟员工签署入职第一个月不缴纳社保的协议,是否合法(应该是不合法的),以及大量公司约定15日之前入职缴纳社保,15日之后离职缴纳社保,这种约定实务中是否会出现问题。
(3)关于社保应该在员工用工之日起30天内增员,如果员工1月31日来公司,公司3月1日给员工增员,这个是不是也是合法的,但是3月增员是不是就只能叫2月社保,1月最后一天的社保就交不上了。
老师请问一下跨地区经营预缴税款申报怎么操作哦
老师,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多缴纳了140元我计入了预交增值税,现在四季度账上又比实际缴纳税费又多了10元,四季度应缴纳的少了10元,分录应该怎么写呢
老师好,A公司给b公司开工程款500万。B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但是a公司只能开收据,那么开工程款的话税点应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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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理一下思路小规模2026年1月都要报啥税?一般纳税人2026年1月份都报啥税?今天不是2月11日了,该报1月份的税了我怕我把税漏报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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