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亏计入什么科目?存货盘亏的增值税处理有哪些规定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实务操作,存货盘亏的会计处理会根据盘亏的原因不同而计入不同的科目。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1. 正常损耗或管理不善导致的盘亏
计入科目:管理费用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
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的盘亏若属于正常范围内的损耗或管理不善,应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2.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盘亏
计入科目:营业外支出
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存货损失属于非常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3. 保险赔偿或责任人赔偿部分
如果存货盘亏有保险赔偿或责任人赔偿,需将赔偿部分从损失中扣除: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赔偿或责任人赔偿部分)
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净损失部分)
贷:库存商品
4. 增值税处理
若存货盘亏是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如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其进项税额需转出:
借: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及相关规定。
5. 案例
案例1:管理不善导致存货盘亏
某企业盘点发现原材料短缺1000元,经查为仓库管理不善导致。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1000
贷:库存商品 1000
案例2:自然灾害导致存货盘亏
某企业因洪水损失存货5000元,保险公司赔偿3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2000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3000
贷:库存商品 5000
核心要点:区分盘亏原因是关键,不同原因对应不同科目。注意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
二、存货盘亏的增值税处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规定和会计处理方式:
1. 进项税额转出的适用情形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以下情形下存货盘亏的进项税额需转出:
非正常损失:包括管理不善导致的存货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非正常损失以外的其他情形: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存货损失,进项税额无需转出。
2. 具体会计处理
(1)管理不善导致的存货盘亏
进项税额转出:需将盘亏存货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示例:
借:管理费用(盘亏金额 + 进项税额转出)
贷:库存商品(盘亏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存货盘亏
进项税额无需转出: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存货损失,进项税额可以继续抵扣。会计分录示例:
借:营业外支出(盘亏金额)
贷:库存商品(盘亏金额)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明确,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无需转出进项税额。
3. 实务注意事项
区分损失原因:必须明确盘亏是由于管理不善还是自然灾害导致,以判断是否需要转出进项税额。
计算转出金额:转出的进项税额需根据存货的购进成本及适用税率计算。例如:若存货购进成本为1000元,税率为13%,则需转出进项税额130元。
税务申报:在增值税申报表中,需在“进项税额转出”栏填报转出金额。
保险赔偿处理:若存货损失有保险赔偿,需从损失金额中扣除赔偿部分后计算净损失,但进项税额转出仍按全额计算。
4. 案例
案例1:管理不善导致存货霉烂
某企业因仓库管理不善导致原材料霉烂,损失金额5000元,进项税额650元(税率13%)。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5650
贷:库存商品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50
案例2:洪水导致存货损失
某企业因洪水损失存货10000元,进项税额1300元。因属于自然灾害,进项税额无需转出。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1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
免责声明:本文为会计政策解读、考试指南及实务案例分享,不替代官方文件或执业建议。因政策时效性及实务差异,请以财政部最新文件及专业判断为准。
我也想问老师
赶快去提问吧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