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问答 / 详情
相似专业问答 更多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哪个利润表科目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转回需区分其分类及减值模型,具体规则如下:‌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如应收账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若后续期间信用风险改善(如债务人还款能力恢复),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可通过损益转回,但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得超过假定从未计提减值时的摊余成本。‌会计处理‌: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信用减值损失(利润表科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条。‌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如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不可通过损益转回‌:即使信用风险改善,减值损失仍保留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后续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调整其他综合收益。‌例外情形‌:若该投资终止确认(如出售),累计减值准备可与其他综合收益一并转入当期损益。‌3. 实务注意事项‌‌证据要求‌:转回需有客观证据支持(如债务人信用评级上调、现金流改善等),避免主观操纵利润。‌披露义务‌:财务报表附注中需披露减值转回的金额、原因及影响。4‌.对比其他资产减值‌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不可转回)不同,债权投资减值允许转回,因其价值波动与信用风险相关,更具可逆性。二、信用减值损失在利润表中计入‌“营业利润”之前的项目‌,具体列示位置如下:‌1. 利润表中的列示规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科目名称‌: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为‌“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位置‌:位于‌“营业利润”‌的计算项中,通常排列在:①营业收入②减:营业成本③税金及附加④销售费用⑤管理费用⑥研发费用⑦财务费用⑧信用减值损失(单独列示)⑨资产减值损失(如适用)⑩加:其他收益(如政府补助)⑪投资收益等最终得出营业利润。‌2. 会计处理逻辑‌‌反映经营活动风险‌: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源于应收账款、债权投资等资产的信用风险,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敞口,因此计入营业利润。‌与资产减值损失的区别‌:信用减值损失:针对金融资产(如应收账款、债权投资)的信用风险。资产减值损失:针对非金融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的价值下跌。‌3. 实务案例‌若某企业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0万元:‌利润表影响‌:信用减值损失:-100万元(减少营业利润)借:信用减值损失 100万元        贷:坏账准备 100万元‌4. 特殊情形‌‌金融企业‌:如银行,信用减值损失可能进一步细分为“贷款减值损失”“债券投资减值损失”等子科目。‌合并报表‌:需抵销集团内部交易的应收款项计提的减值。 2025-09-26 15:13 497人看过 民事行为能力具体分为哪三个年龄阶段?每个阶段有什么特点?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能力,它与年龄密切相关,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分为以下三个年龄阶段: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此阶段的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尚小,心智发育未成熟,无法自主作出任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他们不具备理解和处理复杂民事事务的能力,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例如,一个7岁的孩子不能自行决定购买昂贵的玩具,需要父母同意并代为购买。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因缺乏判断能力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开始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但尚未完全成熟。他们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接受长辈赠与的零花钱。然而,对于一些重大决策,如签订购房合同、进行大额投资等,仍需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时,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同样受到一定限制。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及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在法律上被视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行决定所有民事事宜,如签订合约、购买房产等。而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法律也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一个17岁但已通过自身劳动获得稳定收入的孩子,可以独立签订租房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一规定既考虑了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又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2025-09-16 11:38 622人看过 建筑人工3%税能顶13.14税吗?建筑税一般是多少 一、建筑人工3%税不能顶13%或14%的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财税〔2016〕36号文,建筑企业增值税计税方式分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一般计税适用9%税率,可抵扣进项税额;简易计税适用3%征收率,不可抵扣进项税额。两者计税基数和税率均不同,不存在直接抵扣关系。例如,某建筑公司因抵扣简易计税项目分包发票被查补税款及滞纳金,亏损超20万元,这表明3%税率的发票在简易计税下无法抵扣一般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1.税率差异‌一般计税(9%税率)‌:适用于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等,可抵扣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简易计税(3%征收率)‌:适用于清包工、甲供工程、老项目等,不可抵扣进项税额。2.实务操作‌3%专票抵扣限制‌:仅当企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3%专票才可抵扣(如劳务分包、农产品)。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对应进项税额不可抵扣。‌混合销售与兼营‌:混合销售按主业税率(13%或9%)计税,兼营需分开核算可分别抵扣(如设备13%专票、建筑9%专票)。‌差额征税‌:简易计税项目虽不可抵扣进项税,但差额征税允许扣除分包款(调整计税基数,非抵扣)。3.案例分析‌错误抵扣案例‌:某建筑公司采购钢材取得13%专票,但选择简易计税后,该进项税需全额计入成本,不可抵减销项税额。‌合规操作案例‌: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建筑服务3%专票后,若为一般纳税人且用于应税项目,可正常抵扣3%进项税额(如支付100万元工程款,可抵扣3万元增值税)。4.风险提示‌异常凭证管控‌:若3%专票被认定为异常凭证,已抵扣税款可能被追缴。‌合同条款明确性‌:甲供工程或清包工项目中,合同需明确材料采购责任,避免因条款模糊引发税务争议。‌发票备注栏要求‌:建筑企业开具3%专票时,需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地址,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不合规票据,导致收票方无法抵扣。二、‌建筑税目前已取消,不再征收‌。建筑税是国家为加强基本建设管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对自筹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措施项目中的建筑工程投资征收的一种特定目的税。它主要针对使用国家预算外资金、地方机动财力、银行贷款(包括外汇贷款)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各种自有资金进行自筹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建筑工程投资,以及按规定不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建筑工程投资的地方政府、机关团体、部队、国营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征收建筑税期间,该税种按差别比例税率计征。1983年开征时基本税率为10%,198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税暂行条例》调整为三档税率:1‌.计划内项目‌:税率10%‌2.超计划或计划外项目‌:税率20%‌3.楼堂馆所等非生产性项目‌:税率30%同时,对能源、交通、学校、医院等投资项目实行免税政策。纳税人应在接到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或者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后15日内,按照年度计划投资额向当地开户银行预缴建筑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结算;竣工清算。建筑行业现行主要税种:目前,建筑行业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其中,增值税是建筑行业最为核心的税种,其计算方式根据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计税方法(一般计税/简易计税)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且未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9%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默认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025-08-27 10:46 428人看过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贷方向代表什么意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有什么区别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会计科目中用于记录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类科目。其借贷方向代表的含义如下:1. ‌借方表示‌‌公允价值下降‌:当金融资产(如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借方,表示当期损失。如‌:某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为10万元,原账面价值为12万元,则需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万元,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万元。2. ‌贷方表示‌‌公允价值上升‌:当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时,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贷方,表示当期收益。如‌: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若期末公允价值升至15万元,则需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万元,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万元。3.依据与注意事项‌会计准则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需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影响当期利润。‌期末结转‌:该科目余额期末需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无余额。‌审计关注‌:审计时需核实公允价值计量的合理性(如估值技术、市场数据等),防止操纵利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有什么区别?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是会计中两个重要的损益类科目,均与金融资产或投资活动相关,但它们的核算范围、确认时点和经济实质存在显著区别。以下是具体分析:‌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定义‌: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如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工具等)在持有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核算范围‌: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允价值变动2.投资收益‌定义‌:反映企业对外投资实际已实现的收益或损失,包括持有期间收到的现金股利、利息收入,以及处置投资时取得的价差收益。‌核算范围‌:持有期间收到的股利、利息(如债券利息、股票股利);处置金融资产(如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差;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份额‌2. 核心区别‌​对比维度公寓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损益性质‌未实现损益(持有期间账面变动)已实现损益(实际收到或处置时确认)‌确认时点‌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实际收到股利/利息或处置资产时‌会计科目归属‌利润表中“营业利润”之前单独列示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内列示‌举例‌股票期末市价上涨10万元(未出售)出售股票获利10万元‌3. 实务案例‌‌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甲公司持有A股票(交易性金融资产),2023年末公允价值从100万元升至120万元。会计分录: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万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万 (影响利润表但未实际变现)②‌投资收益‌:甲公司收到B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5万元,或出售A股票实现收益15万元。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5万 贷:投资收益 5万 (实际现金流入,收益已实现)‌4. 特殊情形与注意事项‌‌交叉影响‌,若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既有公允价值变动又有处置收益,需分别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核算。例如,出售前述A股票时需将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万 贷:投资收益 20万 2025-11-07 11:44 711人看过 个体户核定征收超过3万怎么交税?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有什么区别 一、个体户核定征收超过3万时,交税的方式会因征收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个体户应根据自身的征收方式来确定具体的交税方式和流程,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同时,务必留意税务申报的期限和相关的注意事项,以确保合规纳税并避免不必要的处罚。1、定期定额征收①‌超幅度申报调整定额‌:若个体户的实际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通常为20%~30%,各地规定有别),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定额,然后按新的定额来缴纳税款。‌②未超幅度按原定额缴纳‌:若实际经营额、所得额未超过定额的幅度,则继续按原定额来缴纳税款。③‌超过部分依法纳税‌:对于超过定额的部分,也需要依法纳税,这可能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例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通常为3%(特殊情况有优惠政策),超定额部分应按对应的征收率来计算并缴纳。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在这种征收方式下,个体户需要以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金额为基础,按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根据适用的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当收入超过3万时,应按实际收入和应税所得率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来缴纳税款。3、交税流程与所需材料‌交税流程‌: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经营所得A表”;录入个体户的相关信息,并点击“下一步”;如实录入超过3万的计税信息,再次点击“下一步”;系统会自动计算应纳税额,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最后点击“立即缴款”,完成网上缴税即可。‌所需材料‌:个体户在缴税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的正副本、公章与刻章备案登记卡、组织代码证及CA证书、税务登记证、适用的运营法规(如有)、社保义务履行资料、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记账凭证的复印件、纳税凭证、单据及银行流水记录,以及已核销和未核销的发票等。二、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两种不同的税收征收方式,它们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1‌、核定依据不同‌:定期定额征收:主要依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通常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情况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方法不同‌:定期定额征收:直接按照核定的定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通过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得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应税所得率,或 = 成本费用支出额 / (1 - 应税所得率) × 应税所得率。‌3、稳定性不同‌:定期定额征收: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除非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否则定额一般不变。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旦纳税人营业额发生变化,核定征收税额就必须发生变化。‌4、适用范围不同‌: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等。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适用于企业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企业等。5‌、申报方式不同‌:定期定额征收:通常由税务机关按照定额自动申报纳税,定期定额户在申报方面可能享受一些优惠政策,如简易申报。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需要按照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申报纳税。 2025-08-29 11:26 631人看过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