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四类人员将被禁止报考:
一、证书吊销未满5年者
●定义:因执业违规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未满5年者。
●背景:此类处罚多源于审计造假、泄露商业机密等严重违反行业道德的行为。设置“冷却期”旨在强化从业者的责任意识。
二、禁考期内人员
●定义:因考试作弊、代考、使用通讯工具等违规行为,或学历造假被取消资格,尚在禁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处理期限:
作弊、代考等违规行为:禁考期通常为3-5年(如2025年作弊者禁考期未满,2026年无法报名)。
学历造假:学历造假人员将被纳入禁考名单。
三、重复报名冲突者
●定义:已报名同年度欧洲考区考试,或已取得全科合格证书的考生。
●背景:
考试时间冲突:国内外考试时间重叠,禁止同时报名以避免资源浪费。
已持证人员:取得全科合格证书或经官方认定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者,无需重复报考。
处理措施:系统自动检测报名信息,重复报名者将被驳回。
四、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满18周岁,或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考生。年满16周岁且以个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如在职人员、个体经营者)可报考,但需确保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