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黄金交易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是什么?符合什么条件可享受
2025年11月1日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正式实施,其中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聚焦交易所场内黄金交易,旨在规范市场秩序、降低合规主体的黄金交易成本。那么,政策内容是什么?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下面就随之了君一起了解详情!

一、2025黄金交易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是什么?
黄金交易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针对会员单位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的特定情形。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场内黄金交易(如现货延期、期货平仓),会员单位按金融商品转让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交易所不直接免征;发生实物交割出库时,若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经营性用途,在销售该黄金或其加工产品时,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增值税税率为13%),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政策明确,交易所需按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且不含交易费、手续费等附加费用。若会员单位后续改变黄金用途,需按规定程序申报调整,相应变更税收待遇及发票类型。
二、享受政策的三大核心条件
1.交易场所与标的合规:必须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或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且标的为牌号AU99.99、AU99.95等,规格为50克、1公斤等的标准黄金。
2.交易主体限定:享受即征即退的主体仅为交易所注册登记的会员单位,客户及非会员单位不适用该政策。
3.用途符合要求:购入标准黄金需用于经营性用途,包括直接对外销售、加工生产含金量99.5%及以上的金锭、金条等产品对外销售,或生产经央行批准的法定金质货币。
三、政策执行与违规约束
会员单位需如实申报黄金购入用途,记录实际使用及耗用情况。若需变更用途,应在交割出库取得发票后6个月内提出,且仅限变更一次。未按规定报告用途变更或违规开具发票的,将被暂停即征即退资格及专用发票开具权限;存在骗取退税等违法行为的,将永久取消政策享受资格。
该政策通过税收杠杆引导黄金交易向规范化、集中化发展,既降低了合规主体的交易成本,又强化了市场监管。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应精准把握政策边界,规范申报流程与用途管理。对于黄金市场而言,政策的连续性与针对性将进一步提升场内交易吸引力,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