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还有哪些?附政策执行日期
2025年国家为了帮助小型微利企业不断健康发展,也是相继推出了很多不同的系列和型号。只不过也有部分朋友对于这些信息内容还不是很了解,那么,2025年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还有哪些?接下来,之了君就给大家分享一下这方面的信息。
一、2025年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
1.优惠政策:
①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部分:实际税负2.5%(减按12.5%计入,按20%税率)
② 1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部分:实际税负5%(减按25%计入,按20%税率)
2.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3.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二)增值税减免政策
1.免征增值税: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如果是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30 万元,同样免征增值税。
2.征收率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 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 3% 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 1% 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一般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适用条件:需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指引》要求
(四)“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五)其他优惠政策
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 10 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 30 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政策有效期暂未明确截止时间,目前仍在执行,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可按此规定享受相关政府性基金的免征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 号)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
1. 工业企业标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 其他企业标准:对于非工业企业,即其他类型的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同样不超过30万元,但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25年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内容,还有一些配套的知识点,之了君已经给大家初步分享清楚了。如果说大家还想要学习了解更多实用的知识点内容,建议大家可以尝试着到之了课堂来进行学习,相信可以带给大家更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