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前扣除凭证应在何时取得?企业发生支出但未取得发票怎么办

来源:之了课堂
2026-04-09 17:19:24

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中,税前扣除凭证是证明企业支出真实发生、合理且与取得收入相关的关键依据。那么,企业税前扣除凭证应在何时取得?企业发生支出但未取得发票怎么办?感兴趣的小伙伴,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税前扣除凭证应在何时取得?企业发生支出但未取得发票怎么办

一、企业税前扣除凭证应在何时取得?

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二、企业发生了支出但还未取得发票怎么办?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

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三、对方公司注销了,无法换开发票怎么办?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四、如果对方是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扣除凭证如何确定?

答: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提醒: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并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标准由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提升到1000元。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税前扣除凭证应在何时取得?企业发生支出但未取得发票怎么办?”的全部内容,企业需严格把握汇算清缴前的凭证取得时限,建立凭证管理台账,及时催收发票。更多会计实操相关知识点,欢迎到之了课堂了解。

实操问答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