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财税处理有哪些规则?会计核算与税务筹划要点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那么,大家是否清楚,企业年金财税处理有哪些规则?接下来,之了君就带着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企业年金会计核算与税务筹划要点,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企业年金的会计核算
职工的企业年金账务处理主要包括计提年金、缴纳年金两个核心环节(年金收益分配由基金独立核算,企业无需单独处理),具体如下:
(一)计提年金
企业根据年金计划,按职工工资总额的约定比例计提年金(企业缴费部分)。计提时,按职工所属部门分摊费用,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年金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本质是企业对员工的负债,需先通过应付科目核算,再按部门归属结转成本费用。示例:某企业本月生产部门工资总额100万元,按5%计提企业年金;管理部门工资总额50万元,按5%计提。账务处理为:借记“生产成本——年金费用”5万元、“管理费用——年金费用”2.5万元,贷记“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年金”7.5万元。
(二)缴纳年金
企业按年金计划定期向指定年金管理机构(受托人/托管人)缴纳年金(含企业缴费+代扣个人缴费)。缴纳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年金”(企业部分)、“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年金”(个人部分),贷记“银行存款”。示例:上述企业代扣个人年金2万元(假设个人按2%缴费),本月合计缴纳9.5万元,账务处理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年金”7.5万元、“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年金”2万元,贷记“银行存款”9.5万元。
(三)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企业年金,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标准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财税〔2009〕27号)。需注意:扣除前提是年金计划已向税务机关备案,且覆盖全体员工(不得选择性缴费)。
二、企业年金的税务筹划
(一)个人缴费部分个税处理
个人按年金计划缴付的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需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税(财税〔2013〕103号)。提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若超过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部分不计入基数。
(二)企业缴费部分个税处理
企业向职工个人账户缴纳的年金部分,在计入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税〔2013〕103号)。仅当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合计超过上述扣除标准时,超支部分需并入职工当期工资薪金,由企业代扣代缴个税。
(三)领取年金时的个税处理
个人达到退休年龄领取年金时,单独计算纳税,不计入综合所得: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因出境定居、继承等特殊原因一次性领取的,按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企业年金财税处理的规则以及会计核算与税务筹划要点,之了君已经给大家具体讲解清楚了。涉及到的相关重要内容其实还有很多,比如年金计划备案流程、跨年度缴费的税务衔接等。如果大家还有什么其他疑问的话,可以随时到之了课堂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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