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再任职取得了收入,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之了课堂
2026-02-24 16:25:50

随着越来越多退休人员凭借专业经验与技能重返职场,退休再任职收入的个税缴纳问题备受关注。那么,退休后再任职取得了收入,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感兴趣的小伙伴,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退休后再任职取得了收入,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退休后再任职取得了收入,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如果不能同时符合上述4个条件,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提前退休取得了一次性补贴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以上就是关于“退休后再任职取得了收入,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全部内容,厘清个税缴纳规则既能保障自身权益,也能履行纳税义务。更多会计实操相关知识点,欢迎到之了课堂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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