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发票未付款怎么做会计分录?收到发票未付款可以抵扣吗
在企业日常经营中,收到发票但尚未支付款项的情况较为常见。这一操作既涉及会计分录的规范处理,也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则。那么,到底收到发票未付款怎么做会计分录?收到发票未付款可以抵扣吗?下面,之了君给大家解答。

一、收到发票未付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收到发票还没付款,应根据发票内容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同时确认应付账款。
购买商品或服务用于生产经营:
若企业收到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分录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若收到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虽然是专用发票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账款
购买固定资产:
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应付账款
例如,某企业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10000元,税额为1300元,用于购买原材料,款项未付。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
贷:应付账款11300
若收到的是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为5000元,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款项未付。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5000
贷:应付账款5000
二、收到发票未付款可以抵扣吗?
收到发票未付款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只要该发票真实、合法,且未用于税法规定的不得抵扣项目(如集体福利、非正常损失等)。
抵扣的核心依据是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非付款状态。具体规则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已申报增值税,购入方取得发票后,只要符合抵扣条件(如发票认证通过、用途合规),即可抵扣进项税额,无需因未付款而转出。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付款并非抵扣前提。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废止了旧规中“商业企业未付款不得抵扣”的要求,现行政策下所有企业均适用此原则。
企业类型差异:
工业与商业企业均无付款要求。工业企业需货物验收入库后抵扣;商业企业此前需付款的规定已失效,现与工业企业一致。
以上就是关于“收到发票未付款怎么做会计分录?收到发票未付款可以抵扣吗?”的全部内容,财务人员需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和增值税政策,避免因账务处理不当引发风险,确保企业财务核算合规、税务处理准确。更多会计实操相关知识点,欢迎到之了课堂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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