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摊销能计入在建工程吗
来源:之了课堂
2025-05-26 17:24:14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那么,土地使用权摊销能计入在建工程吗?

一、土地使用权摊销能计入在建工程吗?
符合特定条件时允许计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 —— 无形资产》第十七条,当土地使用权专门用于建造企业自用的在建工程(如厂房、办公楼等),且处于建设期间(自工程开工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其摊销金额可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具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用途专属:土地使用权明确用于建造某一特定自用资产,而非对外出售的房地产项目(如商品房开发)。
例:甲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自建厂房,该土地的摊销在厂房建设期间可计入在建工程。
2.期间限定:摊销计入的时间范围为建设期间,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土地使用权摊销需计入当期损益(如管理费用)。
二、土地使用权摊销禁止计入在建工程的例外情形
1.房地产开发场景
若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对外销售的房地产(如房地产企业开发商品房),其摊销应计入 “开发成本”(存货成本),而非在建工程。
例:乙房地产公司取得土地用于开发住宅小区,土地摊销需计入开发成本,最终转入商品房成本。
2.非正常停工期间
若在建工程因自然灾害、资金短缺等原因非正常中断且连续超过 3 个月,中断期间的土地使用权摊销需计入当期损益,而非在建工程。
总之,土地使用权摊销能否计入在建工程,取决于其是否专门用于企业自用在建工程的建设期间。符合条件时,摊销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否则需按用途计入开发成本或当期损益。企业需严格遵循会计准则,结合业务实质准确核算,避免因处理不当导致财务报表失真或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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