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遗失原始凭证应当如何处理
来源:之了课堂
2021-12-01 18:02:55
作为会计人应该知道,原始凭证是很重要的资料,在企业单位工作的财务人员更是要妥善保管好原始凭证。而有时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那么,假如会计遗失原始凭证定罪审计局如何处理?接下来,之了君就针对这个问题给大家讲解一下!
原始凭证对于财务人员来说是很重要的资料,如果纳税人丢失对方开具的原始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通常对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规定接受处罚后,取得开具单位的发票复印件及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该笔收入已申报纳税的证明,并取得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后,可以在企业所税前列支。建议处理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对丢失发票的税务处理,个别地区也做了明确规定,参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丢失已填开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4]314号)
取得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上述就是之了君为大家分享的会计遗失原始凭证定罪审计局如何处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不管大家是因为什么原因丢失了原始凭证,都应该积极吸取教训,坦然接受处罚。如果期间还有一些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随时到之了课堂来咨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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