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有几种?票据丢失怎样挂失止付
票据在特定的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挂失止付,有些财务人员可能对于这方面的信息还不是很清楚。那么,到底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有几种?票据丢失怎样挂失止付?接下来,之了君就给大家详细分享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有几种?
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支票。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支票中未补记完整的空白支票(如未填写收款人名称、金额等关键信息),虽可申请挂失止付,但因票据要素不全,后续办理公示催告、确认票据权利时难度更高,建议挂失后尽快补全必要信息,或通过法律程序明确权利归属,避免影响后续处理。
《票据法》第十五条,票据丧失及其救济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票据丢失怎样挂失止付?
《票据法》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失票人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时,应当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且需在票据丧失后24小时内发起通知(部分银行对时限要求更严格,建议以付款人规定为准),避免因延误操作增加票据被冒领的风险。
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如下事项:1、票据丧失的时间和事由;2、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3、挂失止付人的名称,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
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后,会核对挂失止付通知书记载的信息与自身留存的票据底联(如支票存根、银行汇票卡片)是否一致,信息匹配且确属可挂失止付的票据,才会在法定期限内暂停支付;若信息不符,付款人有权拒绝挂失申请。
从以上规定可以认为,挂失止付的一般程序如下:
在票据丧失后24小时内,首先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然后按照票据付款人的要求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最后经票据的付款人核对信息无误、确认符合挂失条件后,由票据的付款人对该票据在法定期限内暂停支付。
必须在此予以说明的是,挂失止付仅为临时防范措施,有效期为3日,失票人需在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挂失止付自动失效,无法继续保障票据权利。这里所列的挂失止付的一般程序,仅仅是本人根据有关票据的规范性文件所总结出来的在实践中使用的操作方式,对于其适当性在后文中本人将进行具体分析。
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种类以及票据丢失挂失止付的方式,建议大家可以参考上面之了君提到的信息。当然,涉及到的相关知识点内容还有很多,并不局限于上面之了君所分享的这些,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随时到之了课堂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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