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诺成合同的概念是啥
企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诺成合同这方面的信息。如果对于这部分的信息不是很了解的话,可能会对大家这部分工作带来阻碍。那么,到底租赁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诺成合同的概念是啥?下面,之了君给大家具体阐述一下。

租赁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实践合同则是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成立,并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要件。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达成租赁合意时,租赁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都要受到合同约束。即便租赁物尚未实际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合同也已经生效。
除非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租赁物交付后合同成立’,此时合同成立规则从约定,但该约定属于例外情形,不改变租赁合同的诺成合同属性。
诺成合同的概念是啥?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买卖合同是典型的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区分?
第一,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仅以合意为成立要件,而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成立要件。
第二,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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