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可以开专票吗?简易计税适用范围是什么
选择简易计税后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适用范围又涵盖哪些具体场景?这一问题不仅关乎企业税负成本,更涉及发票合规性与税务风险管控。本文将结合现行税法条文为大家解读!
简易计税可以开专票吗?
1.可以开专票的情况:
一般规定:除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项目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票纳税人可自行开具专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票。
特定业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货物,如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自来水、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等,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不可以开专票的情况:
销售特定固定资产: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旧货: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特定差额征税业务:
①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征税的,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②提供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③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简易计税适用范围是什么?
简易计税方法主要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因行业特殊性而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除特殊规定外,默认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适用情形:
(一)货物销售类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销售旧货减按2%征收率。
销售自产的小型水电、砂石、生物制品等特定货物,可选择3%征收率(36个月内不变)。
代销寄售物品、销售死当物品、免税商店零售免税品等,按3%征收率。
(二)应税服务类
建筑服务中的清包工、甲供工程、老项目(2016年4月30日前)可选择3%征收率。
公共交通、动漫开发、电影放映、仓储、装卸搬运、收派、文化体育等服务,按3%征收率。
销售电梯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可按3%征收率(甲供工程适用)。
不动产相关(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销售、出租、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按5%征收率;房地产老项目销售或出租按5%征收率。
劳务派遣、安全保护、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按5%征收率;特定通行费(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按3%或5%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作为增值税一般计税的补充,其专票开具权限与适用范围均受严格税法约束。企业需以政策依据为基准,结合自身业务实质审慎判断,避免因混淆计税方法或违规开票引发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