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哪些涉税信息需要报?涉税信息怎么报
随着《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及配套公告的全面实施,互联网平台企业正面临合规报送涉税信息的关键转型期。那么,互联网平台哪些涉税信息需要报?涉税信息怎么报?感兴趣的小伙伴,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互联网平台哪些涉税信息需要报?
1、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基本信息
●应当填报《互联网平台企业基本信息报送表》;
●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填报时注明。
2、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填报《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报送表》。
●运营网络直播平台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同时填报《平台内的直播人员服务机构与网络主播关联关系表》。
●为小程序、快应用等互联网平台提供基础架构服务或者为互联网平台提供聚合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同时填报《平台内的平台企业身份信息报送表》。
●上述身份信息填报内容未发生变化的,不需要重复报送;有变化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填报下列表格,并注明信息状态标识:
《平台内的直播人员服务机构与网络主播关联关系表》
《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报送表》
《平台内的平台企业身份信息报送表》
●境外互联网平台内境外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境外互联网平台企业无需报送。
3、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填报《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报送表》,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上季度的下列收入信息:
(1)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包括收入总额、退款金额、收入净额等;
(2)从事其他网络交易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交易(订单)数量。
●境外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填报《平台内中国境外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报送表》,报送平台内境外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向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上季度收入信息。
注:平台内单个境内购买方季度累计交易净额不超过5000元的,境外互联网平台企业可暂不报送平台内境外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向该购买方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收入信息。
4、网络主播及合作方的涉税信息
●通过互联网平台取得直播相关收入的平台内经营者(自然人除外),向网络主播或者与网络主播合作的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以下简称合作方)支付直播相关收入款项的,应当填报《网络直播涉税信息报送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网络主播以及合作方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二、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怎么报?
1、基本信息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自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报送。
注:《规定》施行前已经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2025年7月1日至30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基本信息。
2、身份及收入信息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季度终了的次月内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上季度的收入信息。
注: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2025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首次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3、信息报送渠道
●电子税务局
●数据接口直连
●税务机关提供的其他渠道
4、延期、更正和终止报送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报送涉税信息的,应当填报《延期报送涉税信息申请表》,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并出具《延期报送涉税信息通知书》的,可以延期报送: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出具《不予延期报送涉税信息通知书》。
●发现报送涉税信息有误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更正报送。
●终止互联网经营业务的,应当自经营业务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互联网平台企业基本信息报送表》,填报“运营结束时间”,同时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当期涉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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