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超过规定期限,是否需要缴纳土地闲置费
我国土地所有权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只能属于国家或农民集体。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超过约定动工期限未开发的,会被认定为闲置土地。那么,闲置土地超过规定期限,是否需要缴纳土地闲置费?有兴趣的话,跟着之了君一起看看吧。

闲置土地超过规定期限,是否需要缴纳土地闲置费
闲置土地超过规定期限,需要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是指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闲置超过一年所征收的费用,征收范围如下:
1、城市规划区内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土地;
2、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土地出让价款计征;
3、未签订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手续的,按地方标准征收;
4、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闲置满一年的,按省级标准缴纳。
土地闲置费原本由自然资源部门征收,从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土地闲置费征收具体标准(地方口径,以当地文件为准)
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 1.2%;
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 0.8%;
3、工业和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 0.4%;
4、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 20%;
5、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费按各地规定的标准征收,计征时间累计不超过 24 个月。
此外,还需要了解土地闲置费征收优惠政策。
1、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
2、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
3、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
看了以上的内容,相信大家对闲置土地超过规定期限,是否需要缴纳土地闲置费这个问题已经比较清楚。之了君提醒:并非只要取得土地就一定会被认定闲置,符合认定条件的闲置土地才需要按规定缴费。之了课堂有不少和土地闲置费相关的内容,有需要的可以到官网查询。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