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完成后,哪些资料需留存备查

来源:之了课堂
2025-05-30 14:49:50

随着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入尾声,企业在完成申报后,还有一项重要工作不容忽视那就是资料留存备查。这不仅关系到企业合规运营,更是应对后续税务检查的关键环节。那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完成后,哪些资料需留存备查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完成后,哪些资料需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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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完成后,哪些资料需留存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以下几类:

1、优惠事项类型

优惠事项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事项,以及国务院和民族自治地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授权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等。

2、留存备查资料

留存备查资料是指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证书、文件、账册、说明等资料。

留存备查资料分为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和其他留存备查资料两类。主要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列示的资料清单准备,其他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根据享受优惠事项情况自行补充准备。

企业对优惠事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3、归集与核算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企业同时享受多项优惠事项或者享受的优惠事项按照规定分项目进行核算的,应当按照优惠事项或者项目分别归集留存备查资料。

4、资料留存时限

企业留存备查资料应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5、总分机构资料留存

设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居民企业以及实行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享受优惠事项的,由居民企业的总机构以及汇总纳税的主要机构、场所负责统一归集并留存备查资料。

分支机构以及被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按照规定可独立享受优惠事项的,由分支机构以及被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负责归集并留存备查资料,同时分支机构以及被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应在当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的备查资料清单送总机构以及汇总纳税的主要机构、场所汇总。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完成后的资料留存备查工作至关重要,企业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合法性,为企业的稳定发展筑牢税务合规防线。以上就是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完成后,哪些资料需留存备查?”的全部内容。更多会计实操相关知识点,欢迎到之了课堂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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