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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怎么界定?混合销售如何纳税
来源:之了课堂
2020-08-29 16:26:38

同学们在进入财会工作岗位之后,多多少少会接触到一些会计专业知识,其中有一个名词叫做混合销售。想必很多会计新人都比较陌生,到底混合销售怎么界定?混合销售如何纳税?针对这两个问题,今天之了君就和大家聊一聊相关的信息。

1、混合销售怎么界定?

首先我们来看下什么是混合销售:它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

除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2、混合销售如何纳税?

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原则是:只能纳一种税,不能分别纳税,即不是纳增值税,就是纳营业税。按现行税法规定,其适用的税种主要是按经营主业区分,以工业或者商业(指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对其提供的服务性劳务额视同销售货物一并纳增值税;以服务业为主的,对其货物销售额部分视同提供服务性劳务一并纳营业税。对于以服务业为主,其单设机构经营货物并单独核算的,该单设机构混合销售中的服务性劳务额应与货物一并纳增值税。

经过以上之了君的讲解,相信同学们对于混合销售怎么界定以及混合销售如何纳税这方面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如果同学们还想知道更多会计知识,欢迎大家到之了课堂来学习咨询,相信通过系统化培训,专业老师指导,可以让同学们的会计知识掌握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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