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实务教材中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部分事项“程序与权限”表述1

来源:之了课堂
2026-06-15 16:41:48

高级会计师考试中,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财务管理是区别于企业会计的重要模块。与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不同,行政事业单位以预算执行为主线,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其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审批权限和操作流程受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多重制度约束。教材对行政事业单位"程序与权限"的表述更为刚性,违规后果往往涉及追责问责。本文梳理教材中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典型事项的程序与权限规定,帮助考生精准把握考点,区分与企业管理的差异。

高级会计实务教材中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部分事项“程序与权限”表述1

《高级会计实务》教材中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部分事项“程序与权限”的表述(1)

《高级会计实务》教材中行政事业单位的"程序与权限"管理,核心在于"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与企业相比,其决策链条更长、审批层级更多、违规后果更重。以下是《高级会计实务》教材中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部分事项"程序与权限"的表述(1):

1. 中央部门预算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草案后20日内,财政部统一向中央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应在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的预算,并负责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2. 基本支出预算

(1)中央部门在财政部下达的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额及财政拨款补助数额内,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在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各自的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之间,自主调整编制本部门的基本支出预算,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财政部。

(2)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之间不允许自主调整

3. 项目支出预算

(1)每个项目支出预算应有其支出的明确范围,项目之间支出不能交叉,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之间也不能交叉。

(2)一级项目中,通用项目由财政部制定,并统一下发给部门。部门专用项目,由各部门提出设置建议,经财政部审核后下发给部门,作为部门编制二级项目的基础。

(3)二级项目由具体预算单位自主设立。

(4)所有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年度预算安排项目从项目库中择优选取。

(5)财政部控制数下达后,三年及分年支出总额不得调整。部门如需在一级项目之间进行调整,或需对控制数中已明确的二级项目进行调整的,应报财政部批准。在"一下"与"二上"之间,部门如有新项目需要纳入预算或规划中安排的,应单独报财政部。

(6)当年安排预算的项目一经批准,对当年的年初预算数不得再做调整,涉及调剂当年预算数的,在执行中,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项目的调剂必须全部通过项目库完成

4. 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执行及调整

(1)中央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基本支出预算。

(2)执行中发生的非财政补助收入超收部分,原则上不再安排当年的基本支出,可报财政部批准后,安排项目支出或结转下年使用。

(3)发生的短收,中央部门应当报经财政部批准后调减当年预算,当年的财政补助数不予调整。

(4)如遇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基本支出预算的,由中央部门报经财政部批准后进行调整

5. 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及调剂

(1)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中央部门应当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的实施,并责成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

(2)中央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调剂。

(3)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终止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批准,并进行预算调剂

6. 结转资金管理

(1)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尚未列支的基本支出全部作为结转资金管理,结转下年继续用于基本支出。

(2)中央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因增人增编需增加基本支出的,应首先通过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安排。

(3)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由财政部收回。

(4)中央部门结转资金规模较大、占年度支出比重较高的,财政部可收回部分结转资金

7. 结余资金管理

(1)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中央部门应在45日内完成对结余资金的清理。财政部收到中央部门报送的结余清理情况后,应在30日内发文收回结余资金。

(2)年度预算执行中,因项目目标完成、项目提前终止或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中央部门应及时清理为结余资金并报财政部,由财政部收回

8.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

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使用

行政单位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

行政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

以上就是关于《高级会计实务》教材中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部分事项“程序与权限”的表述(1)的分享,可供阅读。高级会计师考试中,行政事业单位案例常设置"未经批准调整预算""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擅自处置资产"等典型陷阱,答题时需准确引用教材中的程序要求和审批主体。建议考生将企业制度与行政事业单位制度对比记忆,抓住"预算刚性""采购法定""资产国有""决策集体"四个关键词,形成差异化的答题思路。这不仅关乎考试通关,更是高级会计人才服务公共部门治理现代化的必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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