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答疑中心 / 详情
发布于2024-09-26 14:25:4944次浏览
我也想问老师,点击立即提问 立即提问
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消费者承担的13%增值税,分摊给上面的其他家,那到底上面的厂家交了增值税没有?消费者不是很无辜吗?

厂家销项减进项交纳增值税,本身增值就是产生在消费者身上,来源于流转,消费者是流转的一环,消费者承担 专业指导-娜娜老师 2024-09-30 13:50 122次浏览

如何判断是不含税的呢?

一般写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就是说明是不含税的。 专业指导-小高老师 2024-09-30 13:47 127次浏览

老师,成本都包括什么呢,工资应该也算吧,要是企业未核定工资薪金,那所发的工资也可以用来当做成本吗

成本一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工资可能为成本,也可能为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专业指导-李老师 2024-09-30 13:46 121次浏览

所得税里面属人选择和属地原则是什么意思?

属人是看他是哪国公民 属地是看收入来源国 专业指导-娜娜老师 2024-09-30 13:45 112次浏览

abc选项都是当月 为什么ac是对的 b是错的

因为ac是当月减少,当月照提 b是当月新增,次月开始 专业指导-娜娜老师 2024-09-30 13:44 79次浏览

老师 为什么应付债券和专项应付款属于非流动负债呀

。非流动负债又称为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债务。应付债券一般都是一年期以上的,属于非流动负债。 “专项应付款是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属于非流动负债,不属于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是指企业对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或时期内需要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来偿还的债务,主要源于企业过去的承诺和未来的合同。因为它并不是企业的实际负债,而是企业未来需要偿还的债务,所以应属于非流动负债。 专业指导-李老师 2024-09-29 17:09 102次浏览
相关精华答疑
精华

请教老师,销售产品(商品)而发生的“运输费 保险费 装卸费 ”计入销售费用,区别于采购业务发生的“运输费 保险费 装卸费”计入资产成本,这么理解对吗?!

对的哈,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计入销售费用,采购过程中是产品入库前发生的,直接归属于产品的成本,计入产品成本哈 专业指导-小纯老师 2024-09-29 09:44 115次浏览
精华

老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这道题中,购进乙货物取的普通发票增值税额0.8万元是不能作为进项税额去抵扣的吗?

是的,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专业指导-小高老师 2024-09-28 23:35 134次浏览
精华

老师 我想要完整的分录解析 和最后应收帐款的计算金额 如果能有t形账就更好了 因为这道题 问了两个老师 最后的应收帐款金额答案都不一样

(1)3 月 31 日,将甲客户所欠货款 5 万元作为坏账转销。 转销坏账时,坏账准备减少 5 万元。 借:坏账准备 5 贷:应收账款 5 理由:当确定某笔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时,要将其从应收账款中核销,同时减少坏账准备。 (2)8 月 2 日,收回 2020 年已作坏账转销的应收乙客户货款 10 万元存入银行。 先恢复之前核销的坏账准备 10 万元,再确认收到款项。 借:应收账款 10 贷:坏账准备 10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账款 10 理由:收回已核销的坏账,需要先恢复坏账准备,再记录收到款项。 (3)12 月 31 日,确定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余额为 20 万元。 年初坏账准备贷方余额 30 万元,3 月 31 日减少 5 万元,8 月 2 日增加 10 万元,此时坏账准备贷方余额为 35 万元。 期末应保持坏账准备余额为 20 万元,所以需要冲减坏账准备 15 万元。 借:坏账准备 15 贷:信用减值损失 15 理由:根据期末坏账准备的应有余额,调整当前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 专业指导-小纯老师 2024-09-28 15:30 102次浏览
精华

老师 请问【例6】里面的A选项和B选项 啥意思 没看懂 解析也没咋看懂🥺

A选项计提坏帐,意思是有些账款可能收不回来了,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帐准备”。 B选项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累计折旧” 这是两种不同的经济业务。 专业指导-李老师 2024-09-28 13:04 74次浏览
精华

老师,这题是选择 a c 吗

是的 专业指导-娜娜老师 2024-09-26 15:33 145次浏览
精华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老师给通俗地区分一下呗?!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限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上述范围之外的土地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税率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外,均应依照税法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专业指导-小高老师 2024-09-26 15:37 114次浏览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