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银行老师2025年税务师税法二密训营讲义(一)【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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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银行老师简介】
方银行:注册会计师、税务师;CPA均分超80,一次通过税务师,考点把握准确;多年实务工作经验,1万人次以上个性化辅导经验,多层次立体化教学,深刻把握学习中的难点。
一、收入总额的范围和形式
【理解】企业取得的经济利益流入,除属于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形成企业负债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企业收取的各类基金、收费、国债利息等均应计入收入总额,待符合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条件时,再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应税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提示 1】不计入收入总额的常见情形:(1)所有者投入资本;(2)需要偿还本金而形成企业负债;(3)增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税。
——企业收到的各种税收返还,补助,均应确认收入。
【提示 2】以上,通常属于营业收入的有:(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租金收入;(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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