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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税法重要考点:增值税税收优惠(2)
来源:之了课堂
2020-09-23 15:26:46

2020年CPA注册会计师考试即将开始,各位小伙伴备考的怎么样了呢?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今天之了君继续和大家分享注会税法重要考点:增值税税收优惠(2),内容较为重要,大家一定要认真阅读哦~

注会税法重要考点: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营改增通知”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同时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

2.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

3.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4.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5.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

6.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现代服务”(不含融资租赁服务、广告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和桑拿、氧吧)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7.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8.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9.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

10.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

11.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12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瞻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13.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1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

15.随军家属就业。

1)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

2)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按照上述规定,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16.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 (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17.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18.青藏铁路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

19.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免征增值税。

20.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21.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22.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3.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挂钩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在2020年1月1日实施前,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已经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可以按现行红字发票管理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将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从销售额中扣减。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上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注意: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2.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4.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注意:增值税实际税负=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5.纳税人安置残疾人应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纳税人是指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其本期应退增值税额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退增值税额=本期所含月份每月应退增值税额之和

月应退增值税额=纳税人本月安置残疾人员人数x本月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

注意:

①月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②纳税人新安置的残疾人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次月起计算,其他职工从录用的次月起计算;安置的残疾人和其他职工减少的,从减少当月计算。

6.增值税的退还

纳税人本期已缴增值税额小于本期应退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缴增值税额扣除已退增值税额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年度已缴增值税额小于或等于年度应退税额的,退税额为年度已缴增值税额;年度已缴增值税额大于年度应退税额的,退税额为年度应退税额。年度已缴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

以上是之了君为大家分享的注会税法重要考点:增值税税收优惠(2)的内容,今天的干货就分享到这了,如果你想要其他科目的干货,请持续关注之了课堂网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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