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年注册会计师年检通知!年检时间安排公布
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年检是维护行业规范、保障专业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目前,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需要完成年检的注册会计师们赶紧来看看通知详细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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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财会〔2024〕27号)精神,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监督,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结合《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现就做好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重点检查对象包括:(1)曾经存在挂名执业行为的注册会计师;(2)2024年注册的注册会计师;(3)2024年新增的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的注册会计师;(4)2024年跨省转入的注册会计师;(5)2024年转所2次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6)70周岁以上的注册会计师;(7)市注协认为需要重点检查的其他注册会计师。
二、年检内容
(一)资格合规性。
1.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和手机号码等重点信息,确保其完整准确。
2.履行会员义务情况。主要包括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和会费交纳情况。
3.是否存在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到刑事处罚、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等情况。
(二)执业行为规范性。
1.是否专职执业。一般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专职执业,是指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劳动用工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合理薪酬),并每年实际执行审计业务。对于注册会计师的不专职执业行为,包括挂名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挂靠在会计师事务所但并不实际执业)、在外任职等行为,依据相关文件,结合社保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签订、个税缴纳证明或支付薪酬的银行账户记录、业务工作底稿等开展检查。
2.是否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
三、年检方式
2025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依托注册会计师年检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以下简称年检系统),采用网上检查方式进行。年检数据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2024年12月31日时点数据为准。
四、年检时间
1.事务所自查时间:2025年4月28日-5月31日
2.事务所提交年检材料时间:2025年5月6日-5月31日
3.市注协检查时间:2025年6月1日—8月30日
4.年检公告时间:2025年8月31日
事务所需认真落实年检与挂名执业行为常态化治理自查工作,填写《事务所自查情况表》(附件1)并于5月31日前通过年检系统提交,对于注册会计师已离职但未注销、已去世但未注销、受到刑事处罚、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注册会计师不在会计师专职执业等情况的,需向市注协提交《注销注册申请表》。
五、年检程序及上报材料
(一)注册会计师
网上操作流程为:登录统一监管平台进行个人信息维护→登录年检系统→确认信息并提请年检→确认提请。
1.统一监管平台个人信息维护
登录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用户名: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初始密码:18位身份证号码(另2017年11月27日以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初始密码为mof12345)。
注册会计师先登录统一监管平台,完善并确认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最大尺寸为500kb)和手机号码等,确保以上信息完整准确,修改完成后数据将自动传输至年检系统,但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需市注协进一步审核。
2登录年检系统
可通过电脑PC端或者微信公众号登录年检系统。
(1)登录电脑PC端
登录年检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用户名:注册会计师编号;密码找回请使用微信服务号)。
(2)登录微信小程序
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微信小程序,该方式仅供注册会计师登录。
行业系统小程序(仅供登录)
(3)密码找回
注册会计师可通过扫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微信服务号二维码找回登录密码。
系统微信服务号(找回密码)
以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年检操作说明-注册会计师》(附件5)。(若密码找回有问题,可联系年检系统技术支持:010-88250337/0338)
3.提请年检并确认
在年检申请页面中,注册会计师需要选择是否为离/退休状态,今年新退休的注册会计师需要上传离退休证明材料。
2024年12月31日之后转所的注册会计师需回原事务所进行年检,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将公告在2024年12月31日前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以上信息以统一监管平台数据为准。
(二)会计师事务所
1.登录年检系统并提交
事务所登录年检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对注册会计师已提请、注册会计师待提请等事项进行操作,流程为:登录年检系统→完善事务所信息→提请注协审核/代提交年检审核→上传材料(支持上传的材料类型为pdf、jpg、png、xsl,最多可上传10个附件,单个附件大小不能超过10MB)→确认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年检操作说明-会计师事务所》(附件6)。
2.事务所在年检系统中上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近期查询的《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分所注册会计师的人事关系在总所的,可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打印的在总所缴纳养老金凭证。上述两项社保材料事务所均需加盖公章;
(2)《事务所声明书》(签字并盖章)(附件2);
(3)《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签字并盖章,excel和pdf文件格式一起上传)(附件3);
(4)重点检查对象需提供2024年至今的个税缴纳证明及收入纳税明细截图。注册会计师本人登录“个人所得税” APP,①在首页点击“纳税记录开具”,将“开具年月起” 设为2024-01,点击“生成纳税记录”后保存;②在首页点击“收入纳税明细”,分别查询2024年、2025年的收入纳税明细并截图保存。本人将上述文件签字后扫描为 PDF 格式,文件命名规则为“事务所名称+注师姓名个税”,每位注册会计师单独生成一个PDF文件。相关事务所重点检查名单可按下图提示,查看通知附件。
(三)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
1.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提请年检流程请参照本通知五(一)注册会计师操作流程。
2.本人需确保2024年继续教育已完成,并在中注协年检系统内提交参加个人城镇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查询结果、2024年至今的个税缴纳证明及收入纳税明细截图签字后扫描为 PDF 格式及2025年会费缴纳凭证,待市注协检查无问题后,方可通过年检。
六、年检要求
(一)提高认识,有序推进
各事务所应充分认识年检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全面落实年检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全面检查,应检尽检。
(二)严格检查,严肃处理
市注协将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申报的年检材料及相关平台数据内容,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的社保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签订、个税缴纳证明或支付薪酬的银行账户记录、业务工作底稿等,作出年检通过、暂缓年检或年检不通过的决定。
(三)协同联动,统筹管理
年检工作与挂名执业行为常态化治理工作相结合开展2025年年检工作,持续规范注册会计师专职执业行为,并将联动行业监管、培训、财务等工作,根据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会费交纳、受处罚等情况,统筹完成年检工作。
(四)加强监督,公开透明
市注协设立年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021-64228466,zcb@shcpa.org.cn。年检结果确定后,市注协将在网站公告检查结果,并及时注销、撤销不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人员的资格,保证检查过程及结果公开透明。
联系人:周菁、姚迪、叶慧。
联系电话: 64227113、64227159、64227550。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事务所自查情况表.xls
2.附件2.事务所声明书--XX所.doc
3.附件3.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事务所基本情况表.xls
4.相关事务所重点检查名单
5.附件5.年检功能说明 - 注册会计师.pdf
6.附件6.年检功能说明 - 会计师事务所.pdf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4月28日
通知原文地址:https://www.shcpa.org.cn/info/?pid=6980
以上就是“上海2025年注册会计师年检通知!年检时间安排公布”的全部内容。注册会计师们需尽快登录注册会计师年检系统,如实完成自查工作,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仔细核对填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