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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2)
来源:之了课堂
2021-03-24 16:07:29

2021年初级会计备考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大家都复习到哪里啦?为了让大家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也能高效备考,之了君会持续给大家分享2021年初级会计各科目各章节重要知识点,今天我们接着分享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2)的相关内容。

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税前扣除项目标准的据实扣除

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借款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3、利息费用

①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4、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提取即可税前扣除,但改变用途不准扣除

5、保险费

①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②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6、劳动保护费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二、税前扣除项目标准的限额扣除

1、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社会保险费

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部分内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5、公益性捐赠

①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②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6、业务招待费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但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7、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PS: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以上就是之了君分享给大家的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如果你在阅读过程中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登录之了课堂咨询了解,之了课堂在线老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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