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202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学分确认截止27年4月30日

来源:之了课堂
2026-06-22 17:54:38

广东肇庆202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开始了吗?怎么学习?学习要求是什么?怎么登记学分?可以继续教育补学吗?关于这些疑问,之了君带大家一起去看看肇庆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是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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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肇庆高新区财政局,肇庆新区财政金融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财政金融局: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23〕19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为做好肇庆市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一)我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人员),应当在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一)会计人员2026年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需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公需课学习要求,如会计人员需要使用2026年度继续教育记录参加广东省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继续教育学分,均需单独完成公需科目30学分。

(二)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可不参加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

(三)我市2026年度公需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 2027年4月30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实行登记管理,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三、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一)信息采集。会计人员需先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并完成信息采集

(二)学习形式。

1.公需科目。公需科目学分均通过远程培训取得,学习内容由人社部门统一制定并公布。

2.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学习内容详见附件1;专业科目学分可通过远程培训、单位自行组织、学分折算等方式取得。通过远程培训方式取得的学分需根据会计人员属地要求进行学分登记,其中通过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广东平台)选择远程培训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后,取得的学分将自动录入全国统一平台,无需另行申请。通过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和学分折算方式取得的学分需通过全国统一平台办理学分申请及登记,具体学分事项及登记办理要求详见附件2.

3.远程培训机构。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市财政局备案通过后,将通过广东平台公布。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地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会同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数据对接、政策宣讲和释疑解惑,及时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传达学分管理和数据对接的有关要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快推进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要引导督促会计人员在开展继续教育前,通过全国统一平台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将不能在全国统一平台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三)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会计人员如需下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以下简称省专技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jxjy/home)所出具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应提前一周凭个人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登录广东平台及省专技系统,并完善省专技系统相关个人信息,财政部门将定期通过广东平台回传继续教育数据,数据传输结果将同步在广东平台中提示。

(四)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条件。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鼓励支持单位会计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参加继续教育,并将参加继续情况作为会计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参考依据。

(五)各地在学分登记和数据信息管理对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反映,咨询电话如下。

各县(区)名称

财政部门

咨询电话

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

高新区

0758-3648333

0758-3638555

端州区

0758-2732694

0758-2710415

鼎湖区

0758-2621746

0758-2625536

高要区

0758-8399268

0758-8360932

四会市

0758-3268190

0758-3366132

广宁县

0758-8635202

0758-8618011

德庆县

0758-7781380

0758-7732810

封开县

0758-6661018

0758-6711302

怀集县

0758-5599791

0758-5593016

附件:

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2026年肇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

肇庆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6日

以上就是关于广东肇庆202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学分确认截止27年4月30日的分享,可供大家阅读。之了君提醒大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每年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人才选拔、培养、表彰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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