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定陶区2025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10月15日起领证

来源:之了课堂
2025-10-20 15:44:05

各位参加山东菏泽市定陶区2025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们注意啦!菏泽市定陶区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领取2025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明确了菏泽市定陶区2025年初级会计证书发放时间及领证方式,大家赶紧随之了君一起去看看通知详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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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5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5年度全国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省厅经市局已发至我县财政局,现将我县初级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参加我市组织的2025年度国家统一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领取时间和地点

1.邮寄领取时间:10月15日—(超期证书由上级部门统一回收销毁)

2.现场发放时间:10月15日—10月31日工作日(超期请申请邮寄)

3.领取地点:定陶区财政局会计股(财政局2楼东头,联系电话:0530-2213509。

三、领取方式

(一)邮寄领取

登陆“山东会计之家-证书邮寄申请模块”(http://www.sdkjxxw.cn/accountant-home/)申请邮寄服务,按要求填写邮寄信息,上传身份证及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扫描件,邮寄费用由申领人承担。

(二)现场领取

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到报名时所选财政局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证书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证书销毁后,考生需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由相关证书发放机构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

友情提示:

1.取得资格证当年不用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学习;

2.请大家及时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进行信息采集

菏泽市定陶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15日

 以上就是关于山东菏泽市定陶区2025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10月15日起领证的全部内容分享,可供大家阅读。之了君提醒大家,以前年度考试合格但仍未领取证书的考生,请尽快领取。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自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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