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白江区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看常见问题及办事指南

来源:之了课堂
2025-04-07 18:16:12

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开始了吗?在哪里进行学习?学习完成后怎么登记学分?关于这些,之了君带大家一起去看看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发布的《关于青白江区2025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办事指南》,以下是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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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白江区2025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办事指南

全区各位会计人员:

现将《关于青白江区2025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办事指南》转发你们,请会计人员们按时、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附件:关于青白江区2025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办事指南

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

2024年4月1日

关于青白江区2025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办事指南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区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文件要求,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三、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执行,学习主题为:以新质生产力助推高质量发展、心理健康与职业发展、AI工具学习与应用、人工智能与数据安全,可任选其中一个主题学习,也可选择多个主题。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重点学习新出台会计准则制度及解释、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财会监督、预算绩效管理、税收法律法规制度等。必修主题为:新修改《会计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教育形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以及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其中公需科目的学习也可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机构或单位组织的培训。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青白江区财政局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四、继续教育时间

会计人员应当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理流程

(一)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自然人

办件类型:即办件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否

(二)常规信息

服务对象:自然人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 时间:12:00-13: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6号,详细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5号窗口、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77号财政服务中心会计管理业务1号窗口。

咨询电话:028-83309727

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实施主体: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三)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说明

材料形式:电子

(四)受理条件:完成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学习。

(五)办理流程

申请人自行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进入继续教育模块,上传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

(六)设定依据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七)中介服务: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八)常见问题

1.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理条件?

答:完成相应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2.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理网址?

答:https://ausm.mof.gov.cn/index/。

联系电话:028-83309727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77号财政服务中心

以上就是关于成都青白江区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看常见问题及办事指南的分享,可供大家阅读。之了君提醒大家,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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