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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前山东初级会计证书补发通知
来源:之了课堂
2020-12-28 14:32:07

2020年以前曾经参加过山东初级会计考试并且错过领取证书的同学注意啦!山东省财政厅于近日发布了初级会计证书补发的通知,对于证书补发的对象和流程等都有明确的说明,之了君也帮大家整理了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补发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通信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现就我省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事宜公告如下:

一、 发放对象

参加我省组织的国家统一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 发证机构

自2020年8月起,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的发放、补发工作。

三、 证书管理

(一) 证书补发

1.业务流程。

会计人员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证书补发申请”填报信息,并就近至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财政部门将审核后的名单和材料汇总后,逐级报送至省财政厅统一补办。

2.办理时限。

省财政厅每季度受理一次各市财政局提交的证书补发、更换申请。各市财政局应于每季度末的15日前,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提交申请名单和材料。

3.有关申报材料。

2000年之前取得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当年度考试人员合格文件复印件、考试信息登记表(人事档案材料)复印件、个人申请、一寸彩色电子照片;2000年(含)之后取得证书的人员,需提交个人申请、一寸彩色电子照片。证书补办完成后,各市财政局负责通知相关会计人员。可现场领取或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模块”申请邮寄服务,具体流程见《证书办理流程图》。

(二)证书销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由各自证书发放机构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

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0年11月16日

以上就是之了君整理的山东初级会计证书补发通知的相关信息,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官方通知为准。如果你对于初级会计证书领取还有什么别的问题,欢迎登陆之了课堂咨询查找,之了课堂名师团队为大家的初级会计备考之路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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