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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怎么抵免继续教育?会计继续教育抵免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之了课堂
2019-12-16 11:46:29

初级会计职称通过后,可以抵免继续教育吗?大家最近对这个问题非常的感兴趣,之了君在这边告诉大家,是可以抵免继续教育的,那么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跟之了君具体的了解下:

初级怎么抵免继续教育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参加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这意味着如果你今年已通过全国统考的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你就可以减免通过考试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例如重庆明确说明“将于年底自动办理相关抵免手续,无需学生亲自前来办理”。

目前各地区继续教育公告正在陆续发布,不符合抵免继续教育的考生千万记得去进行继续教育哦

会计人员申请免继续教育的方式,主要为网上申请和现场书面申请,大家要留意本地区抵免流程,还有部分地区是不需要进行申请,像重庆这样的就只要你此次考试成绩合格后系统自动帮你免除了继续教育。

会计继续教育抵免需要哪些材料

会计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视同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1.通过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任何一个科目。

2.当年取得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国家承认)的会计、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等专业毕业证书的。

3.年度内完成一项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组织立项或获奖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杂志上发表一篇会计学术论文。

4.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题培训等。

对于可视同完成当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带好本人的会计证书、可视同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如毕业证书、各类成绩证明、获奖证明、发表的论文等),在规定时间内到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视同记录打印事宜。

当然,每个地区的相关规定有一些小的差别,具体的大家可以关注各地区的官方网站,总的来说,会计职称通过后,是可以抵免当年继续教育的,各种手续也不是特别复杂。会计行业的前景是非常可观的,大家可以关注之了课堂,了解更多的会计方面的知识,之了君非常愿意为大家解答会计方面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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