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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即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你知道吗
来源:之了课堂
2022-12-16 14:31:09

2022年已经接近尾声,财务人员一定要知道即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把能用的政策用起来,不能利用的政策也需要知道截止时间,不要来年因为不知道政策到期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今天就来盘点一下即将到期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政策,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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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

(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1)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2)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三)《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一)《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声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考生以相关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以上就是之了君给大家分享的 2022年即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想要了解更多切身相关的财税政策?搜寻更多财税政策解读?欢迎登录之了课堂查阅相关资讯!之了课堂专注财会教育,汇聚大批行业名师和资深老会计,帮助大家学到更多扎实有用的会计知识和实操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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