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缴纳环境保护税如何申报?计税依据怎么确定
建筑企业在施工的过程中向环境排放了污染物,达到了环境保护税征收标准,就需要及时申报缴纳。财会人员在建筑公司上班的话,需要为公司处理好环境保护税相关事宜。那么,建筑企业缴纳环境保护税如何申报?计税依据怎么确定?具体可以看看之了君的详细介绍。

一、建筑企业缴纳环境保护税如何申报?
1、登录与进入功能界面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入功能界面。此步骤为申报入口,需确保登录账号具备申报权限。
2、新增环境保护税税源
在功能界面点击【新增税种】-【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若纳税人已填写过环境保护税税源,可直接进入【申报计算】环节;首次申报需先完成税源采集。
3、填写税源明细表
污染物类别选择:点击【污染物类别】选择【大气污染物】,点击【新增税源】。
必填项信息:
排放口编号:自行编制,需唯一标识施工项目。
排放口名称:填写施工项目名称(如“思明区*大厦主体工程”)。
税源有效期:按工程项目施工起止时间填写,通常为合同约定时间。
污染物名称:选择“一般性粉尘”。
征收子目:普通工程项目选“(市局)建筑施工扬尘产生量系数(千克/平方米·月)”;市政道路等选“(市局)市政(拆迁)施工扬尘产生量系数(千克/平方米·月)”。
排放量计算方法:选择“抽样测算”。
地理坐标:通过“查询地图”或百度地图获取施工项目经纬度。
生产经营所在地街乡:按实际地址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4、申报计算与数据填写
勾选当季需申报的施工项目明细,进入【申报计算】页面。
按月填写应税数据:
特征指标数据:填写工程月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总施工月份)。
特征系数:根据文件依据及扬尘控制措施计算(建筑施工最低值0.48,市政/拆迁施工最低值0.66)。
5、提交申报与缴款
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系统生成应纳税款,纳税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税款缴纳。
二、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怎么确定?
1、应税污染物类别与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七条,计税依据按污染物类别分别确定:
应税大气污染物:按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应税水污染物:按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应税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即当期产生量减去贮存量、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的余额)。
应税噪声:按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2、污染当量数的计算
对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每种应税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3、排放量的确定方法(顺序适用)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或噪声分贝数,按以下方法及顺序计算:
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规定的监测数据计算;
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不能按上述方法计算的,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方法核定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建筑企业缴纳环境保护税如何申报?计税依据怎么确定?”的全部内容,建筑企业环保税的关键是区分污染物类型、规范核算扬尘排放量,坚持项目属地申报,做好税源采集与资料留存,在合规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通过落实绿色施工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合理降低环保税成本。更多会计实操相关知识点,欢迎到之了课堂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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