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商品收入确认时间是什么?委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怎么做
委托代销商品是指企业(委托方)将商品委托给其他单位(受托方)代为销售,在商品售出前,其所有权和主要风险报酬仍归属于委托方的一种销售方式。那么,委托代销商品收入确认时间是什么?委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怎么做?下面,之了君给大家具体解读!

一、委托代销商品收入确认时间是什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委托代销商品收入确认的核心是“商品控制权转移至最终客户”。若代销协议约定“受托方未售出商品可退回”,则控制权转移时点为受托方售出商品时,即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之日”(此时可证明商品已被最终客户购买,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
二、委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怎么做?
(一)委托方账务处理
1.发出商品时:商品所有权未转移,不确认收入,仅核算库存转移,分录为: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应收受托方货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实际售出商品不含税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3.支付代销手续费时:按协议约定比例支付的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直接冲减应收款项)
(二)受托方账务处理
1.收到商品时:仅核算受托责任,不确认资产与负债对冲,分录为:
借:受托代销商品(按协议约定价格或公允价值)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2.对外销售时:向客户开具发票,不确认自身销售收入,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算货款与手续费时:
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委托方总货款)
确认代销手续费收入(按协议比例):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手续费不含税金额)
支付剩余货款:
借:应付账款(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委托代销商品收入确认时间以及委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之了君的内容分享,应该也是对于这方面的内容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了。如果说大家还想要持续学习更多这方面的知识点信息,建议大家可以选择直接到之了课堂来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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