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已预提的奖金若于次年发放,可以在当年度进行税前扣除吗
来源:之了课堂
2026-02-25 17:31:39
每到年末,企业财务都会面临奖金预提与跨年发放的实务问题。很多企业为匹配权责发生制,会在12月预提当年奖金,实际发放安排在次年春节前后。那么,企业已预提的奖金若于次年发放,可以在当年度进行税前扣除吗?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企业已预提的奖金若于次年发放,可以在当年度进行税前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二、工资薪金是指什么?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注意:如果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即次年5月31日前),向员工实际支付了已预提的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包括奖金),那么这部分支出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如果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才向员工实际支付已预提的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包括奖金),不得在汇缴年度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已预提的奖金若于次年发放,可以在当年度进行税前扣除吗?”的全部内容,财务人员需与人力资源部门协同,确保奖金计提与发放符合税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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