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单独列示吗?填列金额如何确定
财务人员在实操中需明确工程物资的报表列示规则,这直接影响财务数据的准确性。那么,工程物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单独列示吗?填列金额如何确定?下面之了君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工程物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单独列示吗?
应单独列示,且需按 非流动资产 类别单独列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工程物资是企业为构建、更新改造固定资产而储备的专用物资(如建筑钢材、设备备件等),其用途并非出售或日常生产经营耗用,与“存货”有本质区别,需在资产负债表“非流动资产”部分单独设置“工程物资”项目列示,不并入其他资产项目。
例如,某建筑公司为两年期工程项目采购的钢材、水泥,虽采购后未立即使用,但因用于固定资产构建,需在“工程物资”项目单独列示(非流动资产)。此外,企业需定期对工程物资盘点,若发现减值(如物资变质、市价大幅下跌),需计提“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确保报表列示金额真实反映其可收回金额。
二、填列金额如何确定?
“工程物资”项目的填列金额仅针对 尚未投入使用 的专用物资,已投入使用的需结转至“在建工程”,具体规则如下:
1.填列核心公式工程物资项目填列金额=“工程物资”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
2.不同状态的处理逻辑
①未投入使用:按上述公式直接计算填列,无需并入“存货”,金额包含采购成本、运输费、装卸费等直接归属于物资采购的支出。
②已投入使用:将“工程物资”的账面余额结转至“在建工程”科目,此时“工程物资”项目不再包含该部分金额;“在建工程”项目按其累计发生额(含转入的工程物资成本)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后填列。
3.注意事项若工程物资存在盘盈、盘亏或报废,需先按准则处理(盘盈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报废计入营业外支出或在建工程成本),待处理完毕后再按上述规则填列,避免报表金额虚增或虚减。
工程物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单独列示,填列金额的确定相关的知识点信息,建议大家可以参考上面之了君提到的内容。另外还有一些实操上面的重点内容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建议大家如果还有疑问的话,可以选择直接到之了课堂来进行学习。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