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能不能跨地区开具?发票开具时限有何规定

来源:之了课堂
2024-10-17 15:37:35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票的开具是一项重要工作。然而,对于发票能否跨地区开具以及发票开具时限的规定,很多人存在疑惑。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财务管理,也涉及到税务合规问题。接下来,之了君将和大家详细探讨这些问题。

发票能不能跨地区开具?发票开具时限有何规定

一、发票能不能跨地区开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规定:“第二十四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纸质发票限于领用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二、发票开具时限有何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规定:“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  根据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9年7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24年1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四次修正)规定:“第二十四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总之,明确发票能否跨地区开具以及发票开具时限的规定,对于企业的合规运营至关重要。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发票开具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以避免潜在的税务风险,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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